2023年以来,砚山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将法治公安建设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全警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引领保障,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砚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抓,召开党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主题研究和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自觉遵法守法、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将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计划。年内9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都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和平安砚山建设。三是率先垂范,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警种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依法办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定期研究相关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砚山县公安局“普法强基固短板”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队伍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论述,并结合全国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和全州公安系统“铸忠诚 担使命 开新局”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大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党委班子开展法治学习9次,警示学习教育4次。
(二)以执法主体建设为抓手,大力提升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我局加大了执法培训力度,将业务培训学习纳入一项长期性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以提高全体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一是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各部门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和周五岗位大练兵的时机,组织民警集中学习相关的执法办案规范和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民警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法制民警自行安排时间浏览省厅法制总队、州局法制支队网页,学习了解、掌握执法新动态和新规定及相关的执法要求,并按新要求新规定指导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办案;增强民警对新形势下法制工作服务于公安工作的认识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法制理念学习,让每位警都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二是全面推行民辅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全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采取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的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公安机关大练兵要求,在法制大队指导下,加强本部门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而引导全警形成“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实现法治公安目标。
三是要抓实抓好执法培训。认真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积极探索“战训合一、轮值轮训”的训练模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将培训内容与公安实战相结合,并涵盖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落实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同时组织有规模的专题培训,增长广大民警知识层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及辅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上半年组织了5期14天全警集中培训,6次警示教育,5次纪法考试,以及各部门自行组织集中培训,确保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执法案例指导。深入开展案例点评活动,选取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案例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错或忽视的问题,开展案例指导、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业务培训。五是深化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与职级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对于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担任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同时,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民警,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公安机关人才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三)全面落实政府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为全面落实法治公安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按照权责相对应、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建立责任体系,完善追责办法,体现权责匹配、责权一致,使全县公安机关各警种均能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行使好各警种的行政权力,避免了被追责等情形的发生,让全县公安机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截至目前,我县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共1308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处罚1017项、行政强制74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20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职权97项。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了有效促进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政治处。自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五条工作措施》以及推进省厅两批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要求,切实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工业园区派出所秉承“企业哪里有需求,警务服务保障就扎根到哪里”的原则,全面推出“企业警长制”,做实主动预防型警务,靠前服务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企业警长制近一年来,园区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各类涉及案事件发案率同比去年大幅度下降,据统计,近年来涉企侵财性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2022年同比2021年下降32%;2023年1月至6月,同比去年下降52 .94%,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共破获涉企侵财性案件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得到了辖区企业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砚山企业警长制,目前分别被云南经济日报、人民公安报、云南法制报刊发,网络报道在云南经济新闻网、学习强国、文山新闻网等网络平台转发,文山州委宣传部、砚山县委宣传部分别到工业园区派出所对“企业警长制”内容拍摄宣传片进行经验介绍。
(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实现执法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一是认真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我局始终抓住这个基础环节,以执法办案系统为载体,依托信息化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始终坚持以警务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的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层级把关原则,对全局各办案部门网上执法办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二是落实网上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为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局建立了案件网上巡查机制,法制民警实行分片挂钩,与挂钩单位的执法质量“捆绑”,负责对挂钩部门日常执法质量进行巡查与监督,及时纠正各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强化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促进全局民警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全力提升民警网上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砚山县公安局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考评办法,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2023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2023年以来,砚山县公安局共开展执法质量考评2次,共抽考案件142件,其中行政案件90件、刑事案件52件,90分以上共58件、80分至89分共53件、70分至79分共17件、60分至69分共8件、60分以下共6件。按照州局要求,年内抽考案件数不得少于刑事案件30件,行政案件90件,根据目前砚山县公安局抽考案件情况行政案件抽考率100%,刑事案件抽考率达173.3%。
二是大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为切实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在各执法执勤警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本部门的执法质量,我局结合各执法执勤部门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在全局31个执法执勤部门配备了46名专(兼)职法制员,专门对本部门的执法质量进行审核把关。为充分调动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局对各部门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履职水平。
三是认真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核心,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出每名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更体现着整个公安工作的业务水平。我局始终坚持把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主任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对重大执法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讨论,作出集体决议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和执法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四是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提升执法质量。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我局制定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个案的侦查情况,适时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案件办理提供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和法律支持。
五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为防止问题反弹,法制部门又压实监督职责,通过开展“日巡查,月通报”机制,及时督促办案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接处警和受立案工作,并督促办案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在法定时限内将案件办结。杜绝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情况发生。
(六)推进落实执法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度,提高执法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活动,预防和减少错案发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执法办案民警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通过对民警执法行为规范,我局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了较大地提高,执法质量得到了进一步地提升。 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并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相关规定,避免了相关人员插手案件办理、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是全面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强化受案立案监督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局积极探索新机制,有效预防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同时,依托“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受立案改革、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县结合接处警工作规范,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从接警开始,按照接处警工作规范认真对待每个警情,规范录入三合一平台,并将所有警情流转警务综合信息平台。法制大队民警按分片挂钩机制,从警情开始,针对每个警情、案件开展案件巡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对不按时限整改完善的,由法制大队汇总后将情况反馈督察大队,由督察大队先发通知提醒,提醒后再不整改的,直接下发督察通报,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认真落实“两统一”工作,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刑事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管理,规范与司法机关对口衔接配合,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自2008年以来,我局各执法办案部门侦办的刑事案件需报捕、起诉的案件,都必须先移送到法制部门进行审核后,再由法制部门移送到检察院,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法制民警及时下发执法监督,办案民警整改后才移送检察院,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管理工作。
四是坚持不懈开展内部管理督察,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
1.坚持常态化网上督察。充分发挥网上督察效能,助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视频、执法业务等网上督察系统和相关信息资源,对15个办案区、1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等执法办案场所和18个窗口服务部门视频监控巡逻,全方位开展306次(其中:内部管理98次、窗口服务106次、执法办案场所102次)巡视抽查。
2.强化对内务管理及民警工作纪律的现场督察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网上督察、现场督察48次、检查内设部门42个、发出督察通报12期,对29个内设部门、2名民警、1名工人、3名辅警进行通报,要求1个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对6个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形成常态,2023年对2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开展专项审计、对2021年和2022年的公安特别业务费、“三公经费”开展审计调查。
3.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62件,已办结62件,经调查核实,属实3件、不属实59件,对核查属实的3件已对相关民警辅警开展提醒谈话。
4.对重大警务部署开展专项督察检查。对38个内设部门开展现场督察检查6次,发现问题2个,开展专项督察检查22次,发现问题4个,已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1名民警和1名辅警进行通报,开展随警督察检查2次。
(七)以应用执法信息化手段为突破口,提高执法效能。
我局充分利用警务信息化,大力推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流程管控的深度融合,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安全管理,我局积极应用执法信息化手段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是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执法安全。为进一步促进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化,监督民警规范执法执勤言行,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我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的单警执法记录仪和车载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了100%;其他执法执勤部门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已达三分之一以上,至目前,我局已设置4G执法记录仪10台、4G布控球机2部。为全面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求各执法部门在出警、处警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并要求办案部门将所有的视频资料自存一份后,再通过FTP 的方式上传至局专门存储的执法记录存储服务器上。同时,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提升监督效能,结合“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的建设需要,我局各执法办案单位配备执法音视频信息采集站15台。二是以信息化手段监督执法行为。按照省厅建设的警务信息综合平台,要求各部门必须将接处警信息、案件受理信息、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系统,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充分利用警综平台落实对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执法流程的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的网上考核,强化执法监督。使案件办理和执法监督实现网上流转办批、网上质量考评,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督察部门经常性地通过网络实时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这就有效地杜绝了刑讯逼供等执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砚山县公安机关同步录音录像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办案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效杜绝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将资料拷贝另存备查、随案移送。
(八)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促进公安执法提质增效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治理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下大力气查纠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场所安全、财物处置、视频管理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执法过程中“人、卷、物、案、警”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质量。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砚山县公安局投入500余万元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了公安执法效能,提高了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九)建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助推法治公安建设向信息化、智能化提档升级
为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要素统筹、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管控,构建精准化监督管理新模式和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及制约监督,我局结合实际,建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中心的职责任务就是从接处警环节到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督促民警及时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顽瘴痼疾问题。为切实履行法制民警巡查监督职责,确保巡查监督到位,我局结合实际,推行了法制民警分片挂钩机制,针对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等的监督,均由法制大队案审民警具体负责,并实行终身负责制。
(十)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实现“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聚焦当前各种社会问题背后的法治宣传短板弱项,深入开展“扫盲式”基层专项普法工作,砚山县公安局将县局专项办设于法制大队,专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情况收集等。为高效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方案、措施等,形成了条块结合、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一校一警”、普法强基补短板、“三官一师”、“第二班主任”等工作,深入挂钩网格点、村民委、村小组、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反恐、反诈、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缉枪治爆、两抢一盗等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反诈APP宣传、注册工作,391名民警挂钩578个村小组,截至10月31日,已对3568个自然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户开展法治宣传17213户、发放宣传资料84258份、到重点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09场次、对121180个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91名民警挂78所中小学658个班级,截至10月31日,“第二班主任”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68次,受教育152689人次。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回顾我局半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执法民警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执法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下步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动全体民警积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要以提高民警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重点,继续抓好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公安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评估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执法公开,建立阳光、透明的执法公开机制。
(四)深化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执法监督。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继续做好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依法行政。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普法强基固短板”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民警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七)加强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和人员编制,解决问题,保障公安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