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1-17 15:16:18     来源: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2947

2022年以来,砚山县公安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把法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将法治公安建设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全警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引领保障,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砚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抓,召开党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自觉尊法守法、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将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计划。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和平安砚山建设。三是率先垂范,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警种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依法办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定期研究相关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民警思想防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队伍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要求各部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以执法主体建设为抓手,大力提升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民警是具体执法行为的执行者,民警的执法素质是制约执法质量的“瓶颈”,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局加大了执法培训力度,将业务培训学习纳入一项长期性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以提高全体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上率下加强法治学习,局党委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学习内容。组织全局民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全面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二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领导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的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从而引导全局民警形成“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实现法治公安目标。三是要抓实抓好执法培训。认真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积极探索“战训合一、轮值轮训”的训练模式,落实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培训制度,使一线执法民警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同时组织有规模的专题培训,邀请检、法办案能手或法学专家学者授课,增长广大民警知识层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及辅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民警及辅警的警务实战技能,并培养了一批省级、州局警务实战教官,为推进全县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素质保障。四是强化执法案例指导。深入开展案例点评活动,选取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案例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错或忽视的问题,开展案例指导、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业务培训。五是深化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与职级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对于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担任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同时,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民警,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公安机关人才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三)全面落实政府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为全面落实法治公安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在全县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要求各部门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同时,按照权责相对应、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建立责任体系,完善追责办法,体现权责匹配、责权一致。经过全面清理,我县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共1308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处罚1017项、行政强制74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20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职权97项。清理结束后,我局及时公布权力清单,使全县公安机关各警种均能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行使好各警种的行政权力,避免了被追责等情形的发生,让全县公安机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提升服务便利化。为了有效促进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政治处。自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五条工作措施》以及推进省厅两批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要求,切实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出入境管理大队把深化公安出入境“放管服”“只跑一次”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的载体,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真正将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一是继续推行免费照相、免费邮寄服务。二是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只跑一次”。治安部门自开展“放管服”以来,认真推进省厅两批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等工作情况。禁毒大队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通过为企业办理数字证书,实行网上审批,以减轻企业负担。网安大队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办事指南,共下放行政职权1项,取消证明材料3份,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开展不见面审批5件,落实省厅两批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17件。交警部门认真落实公安改革22项措施:一是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服务。二是实施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电子化管理。群众可凭电子证件接受路面执勤检查、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网上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三是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落实“最多跑一次”情况:梳理并公示交管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等54项,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要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情况下就能一次办结,切实增强了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推进落实交管改革20项措施和推进“互联网+事故处理工作情况:2018推行此项举措至今,并通过12123平台处理交通事故,占总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的50 %以上,基本实现了财产事故快速处理,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

(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实现执法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定期清理不符合当前执法客观规律、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公安重大决策、疑案解析、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中的积极作用,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制度》,并建立了以法制部门人员、取得律师资格证的民警等为主体,邀请西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伙安霞为法律顾问,为公安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并主动向他们征求在谋划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思路中的意见及建议;其次,法律顾问要对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和建章立制进行法律论证,发挥其在制定重大决策以及涉法重大事项处理中的作用。同时,定期不定期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积极邀请检察官、法官、法律顾问、法学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拓展办案思路,提高正确决策能力。

3、认真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为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切实提升执法质量,落实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就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则明确了执法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总结、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的执法办案活动,研究重大执法制度,定期评估分析执法状况,整体掌控、统筹协调执法工作。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核心,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出每名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更体现着整个公安工作的业务水平。我局始终坚持把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执法管理委员会除对重大执法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讨论,作出集体决议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和执法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2021年度,省厅、州局下发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后,我局结合实际又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并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提升执法质量。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我局制定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个案的侦查情况,适时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案件办理提供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和法律支持。2022年1月至11月16日以来,我局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64件。

5、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公安行政复议、刑事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我局不断完善了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意识。自建立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后,我局办理案件中,当事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局长王帮江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自信。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政务网、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办事依据、流程等,及时发布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行政案件,我局通过云南省警务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办理,除不易公开的几类案件外,其余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平台自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示。

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大力推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流程管控的深度融合,为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安全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提升监督效能,依托文山州执法记录仪采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全局各执法单位建立了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实现了接处警、案件询问调查、证据收集等可视化管理,使执法过程达到全记录、可追溯。

三是坚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同时,我局建立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由执法办案部门向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大队)提交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讨论申请,再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会议材料、拟定会议议题、日程、参加会议人员等事项,报告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后召开会议,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同时,充分发挥专兼职法制员的职能作用,为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配备专兼职法制员,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口。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1、认真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我局始终抓住这个基础环节,以执法办案系统为载体,依托信息化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的落实。我局始终坚持以警务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的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层级把关原则,对全局各办案部门网上执法办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二是落实网上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为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局建立了案件网上巡查机制,法制民警实行分片挂钩,与挂钩单位的执法质量“捆绑”,负责对挂钩部门日常执法质量进行巡查与监督,及时纠正各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强化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促进全局民警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全力提升民警网上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砚山县公安局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考评办法,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2022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两次,共抽取65件案件进行考核,其中行政案件27件、刑事案件38件。

2、大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为切实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在各执法执勤警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本部门的执法质量,我局结合各执法执勤部门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在全局31个执法执勤部门配备了46名专(兼)职法制员,专门对本部门的执法质量进行审核把关。为充分调动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局对各部门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履职水平。

3、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严格落实执法公开,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我局通过政府公开平台、公安徽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在窗口部门采取网上公开、发宣传单等方式全面落实相关审批、备案业务等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应当公开的一律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各执法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受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严格落实案件回告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展现了砚山公安的亲民、为民形象,密切了警民关系,扩大了警务信息知晓率,助推了阳关警务建设。

4、切实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法院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对新闻媒体或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改进,对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检察建议、行政审判案件中提出的司法建议或纠正的执法问题建议,及时纠正和整改。二是在接受外部各界执法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内部的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对构成执法过错的,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七)以应用执法信息化手段为突破口,提高执法效能。

我局充分利用警务信息化,大力推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流程管控的深度融合,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安全管理,我局积极应用执法信息化手段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是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执法安全。为进一步促进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化,监督民警规范执法执勤言行,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我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的单警执法记录仪和车载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了100%;其他执法执勤部门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已达三分之一以上,至目前,我局已设置4G执法记录仪10台、4G布控球机2部。为全面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求各执法部门在出警、处警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并要求办案部门将所有的视频资料自存一份后,再通过FTP 的方式上传至局专门存储的执法记录存储服务器上。同时,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提升监督效能,结合“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的建设需要,2020年度我局又为各执法办案单位配备执法音视频信息采集站15台。二是以信息化手段监督执法行为。按照省厅建设的警务信息综合平台,要求各部门必须将接处警信息、案件受理信息、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系统,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充分利用警综平台落实对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执法流程的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的网上考核,强化执法监督。使案件办理和执法监督实现网上流转办批、网上质量考评,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督察部门经常性地通过网络实时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这就有效地杜绝了刑讯逼供等执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砚山县公安机关同步录音录像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办案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效杜绝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将资料拷贝另存备查、随案移送。

(八)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促进公安执法提质增效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治理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下大力气查纠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场所安全、财物处置、视频管理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执法过程中“人、卷、物、案、警”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质量。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砚山县公安局投入500余万元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了公安执法效能,提高了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九)建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助推法治公安建设向信息化、智能化提档升级

为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要素统筹、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管控,构建精准化监督管理新模式和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及制约监督,我局结合实际,建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中心的职责任务就是从接处警环节到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督促民警及时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顽瘴痼疾问题。为切实履行法制民警巡查监督职责,确保巡查监督到位,我局结合实际,推行了法制民警分片挂钩机制,针对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等的监督,均由法制大队案审民警具体负责,并实行终身负责制。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执法主体素质参差。由于执法队伍庞大,执法人员的成分较为复杂,个人的文化素质、法律素养、业务能力等状况不一。一些民警不熟悉业务规范,对自己的职责权限定位不清,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照程序办事,对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准确,文书制作规范性较差。这严重损害了公安整体形象和执法权威,降低了公安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二是整体创新意识不强、思维不活跃,运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

三是群众工作能力欠缺。有的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难于把握民众的思想脉搏;有的民警为谁执法观念模糊,对民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引发民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抵触情绪。

四是执法主体责任不实。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不仅要追究主办民警,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缺少“为改革者担当、为尽职者担当、为担当者担当”的容错免责方面的内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工作理念。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筑牢思想根基。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警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严格执法要求。坚决捍卫法律权威,严守法定全责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紧盯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突出问题,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巡查监督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和指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的运用。充分运用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督促执法执勤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上强制入轨,达到“有警必出,处警必用”的要求,从执法源头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行为,杜绝涉法涉诉执法问题的发生。

 

                            砚山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