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云(2020)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15122号 | 刘加云 王微美 刘稳 刘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2622207203JC01464F00010001 | 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法都克小寨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一审:陆华英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云(2020)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15122号 | 刘加云 王微美 刘稳 刘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2622207203JC01464F00010001 | 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法都克小寨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一审:陆华英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