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10-11 15:40:03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904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精神以及州级相关工作要求,为持续实施好本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砚山实际,制定了《砚山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二、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种类

    按照省级要求本县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变化将根据上级通知及时调整。

五、报废条件。满足报废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1. 达到报废年限的(详见附件1);

2. 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 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 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补贴申请。只报废旧机的机主携带《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机主承诺书》及以下材料到县农机推广站申请报废补贴。

1.机主是农民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一卡通”银行卡、拟报废机械当时的购机发票(此项为非必须)。

2.机主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号、拟报废机械当时的购机发票(此项为非必须)。

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还需提供:文山州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如牌证已上交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提供牌证号码)。

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条件,报废旧机并同时购买同类新机的机主,还需携带新购机具发票办理补贴申请。

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办理原则,申请报废补贴的机主在将拟报废农机交给回收企业时,可委托回收企业代办报废补贴申请,申请所需资料由回收企业采集提交。

七、补贴标准

根据省级要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单个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3台,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不多于10台。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当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省级要求,将适时对补贴额进行优化调整。

八、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昌继明,电话:3122402;

联系人:李奎,电话:30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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