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20:08:43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2795

一、《砚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扎实推进砚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进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

1.《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

2.《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

3.《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

4.《云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商市建﹝2021﹞8号);

5.《文山州商务局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紧急通知》(﹝2022﹞—141);

6.《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3〕15号);

7.《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进度的通知》。

三、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支持项目

1. 支持培育一批县域示范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支持数字化、连锁化、集采集配转型升级,实现做大做优。

2. 支持建设改造一批示范乡镇商贸中心。重点支持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本实现《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明确标准和功能。

3. 支持建设改造一批示范乡镇农贸市场。重点支持企业或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本达到《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要求。

4. 支持建设改造一批乡村快递物流配送示范网点。重点支持企业配备货架、配送车、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支持联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协同推进“一村一站”建设、发展共同配送。

5.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重点支持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二)项目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设完成和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

(三)项目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止。

(四)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主体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管理机关、团体、供销合作社、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等各种经济组织;

(2)三年内无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从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无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从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扶持政策的支持方向;

(4)生产经营正常,经营规模与经营能力相匹配;

(5)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基本实施条件,并能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

2. 项目申报主体需在报名截止前提交项目申报表、承诺书(材料真实、资金、廉政规定、违纪违法情况等)、申报主体相应的资质证明、项目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清单)、新建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环评批复和用地证明材料及自筹资金说明材料、已投入资金有效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与上级政策异同、特点

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的支持方式、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制定,与上级政策相同。

五、审定人

联系人:李永兴,0876-3139992

审核人: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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