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碧英,权利人:高庆福拥有房屋坐落于:砚山县江那镇新丰路小兴街,产权证号:云(2019)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6835号,房产面积:160.84平方米,土地面积:227.3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人:高庆福于2023年01月12日死亡 申请人周碧英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 年08月20日至 2024 年 09月0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0876-3131901。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