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4年8月14日依法受理、办结砚山轩晟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云江提交的诊所备案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现将备案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诊所
级别:无
名称:砚山轩晟口腔诊所
诊疗科目:口腔科
设置地点:砚山县维摩乡维摩村商贸街
法定代表人:郑云江
主要负责人:刁建芬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诊所备案相关规定,达到诊所备案条件。诊所备案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14日至2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电话:0876-3131478
时间: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