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2024年第48号)
发布时间:2024-08-08 08:49:29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538

申请人:李福森、李福颖,权利人:黄美娇 拥有房屋坐落于: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书院小区,产权证号: 云(2018)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957号,房产面积:549.38平方米,土地面积:160.2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权利人: 黄美娇于2020年12月19日死亡 申请人李福森、李福颖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 年08月08日至 2024 年 08月2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0876-3131901  。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