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良红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年烘干矿渣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5:04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962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良红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年烘干矿渣5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村阿舍岔路口

建设单位:砚山良红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晾晒场、烘干生产线、堆场等,并配套建设除尘设施、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和办公生活用房,实现年烘干碳酸锰渣5万吨,项目原辅材料有碳酸锰渣、柴油、水、电,烘干温度控制在400度左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02%。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也没有接到过环保相关投诉。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随之消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②大风天气易产生粉尘时,不定期给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③施工期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区域100%围挡,裸露物料100%遮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

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土石方即挖即填,减少施工土石方在施工厂区的土石方;

(2)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及各种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尾气,尾气的有害污染物主要为烟尘、NOX、CO以及碳氢化合物等,具有间断性、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为进一步降低施工期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1)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限载;2)加强汽车的维护等措施。

综上所述,施工建设单位落实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主要为洗手废水和如厕废水。施工高峰人员可达10人,用水量按30L/(d·人)计,施工期为1个月,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浇筑、养护水以及雨水冲刷场地内裸露表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2m3)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施工过程。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废水得到有效治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的水体功能。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90dB(A)~105dB(A),施工单位在施工期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实施噪声防治计划。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施工顺序,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2)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3)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不随意鸣笛。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高峰人员可达10人,均为项目附近村民,不在场区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3kg/d人计,施工期为1个月,则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9t(3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2)土石方

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土石方,土石方产生量较少,能全部回用于土地平整,可做到挖填方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3)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会有少量的砂浆、混凝土以及钢结构材料等建筑材料产生,项目按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指定堆放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烘干废气,无组织废气为落料粉尘、送料上堆粉尘、装卸粉尘、柴油储罐废气、食堂油烟以及运输车辆尾气。

(1)有组织废气

1)烘干废气

项目燃烧机以柴油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物料直接接触进行热交换,此过程会产生烘干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降温塔降温后,采用“重力降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87-1996)表4燃油炉窑排放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根据上述源强核算,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产品落料粉尘、送料上堆粉尘、装卸粉尘以及柴油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其中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405t/a、0.10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294t/a、0.027kg/h。为了解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本次评价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对项目厂界处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落地浓度进行估算,将整个厂区设为一个面源,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31m处,对应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418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0.9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31m处,对应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浓度限值(2.0mg/m3);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02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00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原料碳酸锰渣中的水分经晾晒、干燥后变成水蒸气全部蒸发损耗,无渗滤液产生。

(1)生活用水

根据前文核算,生活用水量为1.2m3/d(240m3/a),污水量为0.96m3/d(192m3/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耕地施肥,不外排。

(2)绿化用水

根据前文核算,绿化用水量为0.9m³/次,90m³/a(0.45m³/d),绿化用水全部蒸发和渗透损耗,无废水产生。

(3)初期雨水

根据前文核算,厂内前15min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5.215m3/次,152.15m3/a。厂内前15min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46m3)收集沉淀后外排。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来源于输送带、装载机、滚筒烘干机及引风机等机械设备,将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并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加工设备,低噪声工艺;

②对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③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项目厂界东面、北面设置实体围墙;

⑤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减少流动噪声源。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及危险固废。

(1)生活固废

①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工作人员12人,均在厂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8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6kg/d(1.92t/a),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

根据相关经验数据,1m3生活污水污泥产生量约为0.1kg,项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量为198m3/a,则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0.0192t/a,化粪池污泥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③隔油池废油脂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处理,隔油池预处理污水量为38.4m3/a,食堂含油废水动植物油浓度约为200mg/L,隔油池对动植物油去除效率约为50%,则隔油池废油脂产生量为0.0038t/a,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

(2)一般固废

①除尘器(重力降尘和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项目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降温塔降温后,采用“重力降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根据废气工程分析,除尘器收集粉尘7.0105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

②车间沉降粉尘

产品落料粉尘、送料上堆粉尘、装卸粉尘经密闭厂房阻隔约70%自然沉降在车间内,根据废气工程分析,沉降在车间内的粉尘为0.561t/a,及时清扫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

③雨水收集池沉渣

项目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内前15min初期雨水,初期雨水在沉淀过程中会产生沉渣。根据前文可知,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量为152.15m3/a,前15min初期雨水SS产生浓度约800mg/L,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外排水中SS浓度为200mg/L,则雨水收集池沉渣产生量为0.091t/a,定期清掏后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④废包装袋

原料采用包装袋包装运至厂区,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预计产生量为2t/a,项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1)源头控制

1)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原料、产品和固体废物储存的管理,运行过程中巡检,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2)加强对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化粪池、隔油池、雨水收集池及污水管道的防渗工程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 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下降或发生故障时,停止生产,立即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抢修,废气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前不得开工。

(2)分区防渗

根据相关技术导则中污染防治区分的规定,以及装置单元的特点和所处区域及部位,可将建设场地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防渗技术要求:地面采用水泥硬化+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柴油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围堰高度不低于15cm,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防渗系数≤1×10-10cm/s,危废暂存间或参照(GB18597-2023)要求建设。

一般防渗区:晾晒场、原料、成品堆场、化粪池、隔油池、雨水收集池,防渗技术要求:池体、地面采用水泥硬化+1.5mm厚HDPE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晾晒场、堆场采用或参照(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简单防渗区: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防渗技术要求:地面混凝土硬化。

(3)污染源监控

项目区域地下水流向呈南向北流,项目在厂界北侧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项目特点,项目运行过程中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和废矿物油,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柴油和废矿物发生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风险。

(1)柴油、废矿物油泄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柴油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围堰高度不低于15cm,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防渗系数≤1×10-10cm/s,危废暂存间或参照(GB18597-2023)要求建设。

柴油储罐防范措施:

①防火;柴油属于可燃物,在储罐区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物,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
    ②防爆;蒸汽在60℃遇明火会燃烧爆炸;在加油的时候不能明火作业。
   ③降温,干燥通风地方储存;在温度过高的地方不宜保存。
   ④防变质;柴油储存过程容易蒸发、氧化或混入杂质,胶质含量增多,柴油启动性能变差会加速机件的磨损,应做到密闭储存,减少不必要的倒装;储存间应保持干燥清洁。

⑤严禁暴晒:柴油储罐应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储油罐内壁严格按标准使用防静电涂料以消除静电放电产生的危害或静电引力导致的各种生产事故。

⑥定期清罐:尽可能地排除储罐中的油泥残渣;加强日常设备的检修、罐区的安全检查和巡检工作。

2)定期对柴油储罐、危废暂存间进行巡查、检修,并设置巡查记录,设置备用废机油收集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予以消除;

3)设置灭火器、消防铲等消防设施;

4)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定期进行演练;

(2)粉尘爆炸防范措施

1)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设置备用风机和备用布袋,一旦运行的风机、除尘器出现故障,及时开启备用设备,确保除尘系统的正常工作。

3)进行安全化管理来改善设备的安全性、改进工艺的安全性;完善标准及操 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岗位操作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规范操作,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

5)出现除尘器彻底失效或风机也无法正常运行等严重的污染事故, 应停止生产,待设备修复正常后再恢复生产。

(3)应急预案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到最低,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文件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