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组织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6 08:23:30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1434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017年12月22日上午,砚山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到砚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与会人员全程旁听了砚山县者腊乡中心小学原报账员卢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的庭审,将党风廉政教育课堂移到法庭,以案学法、以案明纪。

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卢某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蜕变成人人唾弃的阶下囚的过程,案件教训深刻,令人痛心。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教育将传统说教式转化为现场体验式,在旁听过程中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深刻认识到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撼。

此次活动有全县11个司法所所长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33人参加。庭审结束后党总支书记、局长唐银洪强调,这是一场发人深省、痛心疾首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要引以为戒,绝不能以身试法(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自觉、主动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身“免疫力”,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