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9日,我镇接到文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1号,受理编号LD20170909080、LD20170909081)举报件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过问、分管领导抓,根据督察组转办的意见和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举报件反映:“砚山县阿猛镇商贸大街淹水情况严重,街道、仓库被淹”。经阿猛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属实。
(一) 调查过程。暴雨过后,我镇工作人员及时查看了灾情,初步查明,灾情是因水量过大,原有沟渠不能满足排洪要求,洪水溢出所致,共导致20户农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 调查结论。镇政府安排分管水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及工作人员与受灾群众一起,到现场共同查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为解决阿猛镇区水患,需要新修建一条长600米,宽4米,深2米的一条防洪大沟,项目概算总投资420万元。
二、调查处理意见
阿猛防洪沟承担着镇区西部、南部,约5平方公里流域范围内的洪水排放任务。每逢镇区降暴雨,防洪沟下游的流量均达到8立方米/秒以上,老防洪沟宽2米、深2米,满负荷的过水能力只有4立方米/秒。323国道未改造前,洪水经常从路面上流过,323国道改造后,提高了1米多,洪水无法及时排除,经常淹没商贸街东段350米的范围。有20户农户经常遭受重灾,经济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因此,及时修建新的防洪沟,解决阿猛镇区的水患,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目前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建设资金,待资金批复后将及时组织实施,解决阿猛镇区水患。
三、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要求,我镇按照时限要求在砚山县政务网站(http:/www.yanshan.gov.cn/)办理案件进展进行了适时公开,积极营造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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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2017年9月13日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