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5001
| 侬朝思 王光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委会石丫口村小组 | 532622104201JC01813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295.59㎡ | 住宅 | |
2025002
| 杨正周 罗云会 杨文轩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绞村委会莫衣朵村小组 | 532622104209JC02538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340.58㎡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06日
一审:陆华英 二审:李淑莲 三审:何勋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