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结合县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我社2021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2021年上半年县供销社均未涉及以下10个方面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 政府采购领域、药品 (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排污权交易领域、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未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
砚山县供销社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