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80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包含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出让公告信息、成交公示信息三个公开事项;二是矿业权出让领域。包含出让公告公示信息、交易结果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三个公开事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今年以来,我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相关信息公告17条。其中:发布土地供应计划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5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6条;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4条。所公开信息共涉及依法依规供应土地12宗,面积39.6863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面积:0.8131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11宗,面积:38.8732公顷,成交价款24128.1139万元。
(二)矿业权出让领域。2021年以来,我局共发布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13条。其中,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4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1条,流拍公告0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6条,探矿权、采矿权到期预警公示1条,终止公告1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是认识不够,对实行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够,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对信息公开工作抓得不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吃透相关政策,按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推行清单管理,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围绕我局自然资源中心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以公正为民、勤政廉洁为基本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保证公共资源配置流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