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1:30:19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10674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拟订全县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制定科技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农产品生产及生物资源开发,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六)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生产资源安全管理。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

(九)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国内外智力人才、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县的科技管理和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拟订全县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制定科技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农产品生产及生物资源开发,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六)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生产资源安全管理。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

(九)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国内外智力人才、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县的科技管理和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领导

因人事调整,经中共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2024年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整分工如下:

昌继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

何登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宣传、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青年、档案、保密、财务、内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局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安全生产、消防、节能减排、烤烟生产工作、生物资源开发、三七产业、蓝莓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村违占耕地建房整治、耕地流出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机安全服务、农机推广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生物三七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股、烤烟生产管理股,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农机推广站。

联系干河乡、阿猛镇相关业务工作及各乡(镇)烤烟生产工作。

张洪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县委农办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垦农场企业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雨露计划、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工作对接;配合做好挂职干部选派及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农办秘书股、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联系江那镇、盘龙乡相关业务工作。

芶国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妇女、防艾、科学技术管理和服务、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植保植检、种子生产和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劳务输出、农业农村环保、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革命老区建设、小额信贷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股、产业金融老区建设股,县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县农经站、县植保站、县种子站、县农广校、县农环能源中心。

联系八嘎乡相关业务工作。

阳洪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粮食安全、种植业和科教市场信息、“一县一业”、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情信息、农业统计、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花卉产业、林长制、蚕桑产业、土壤肥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七城创建”、绿美乡村建设、绿化美化亮化、“千万工程”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农村人居办、局“七城创建办”、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不含水产)、县土肥站。

联系蚌峨乡、者腊乡相关业务工作。

王  赞(党组成员):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渔业、扫黑除恶、依法治县、综治维稳、信访、农民工维权、禁毒、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畜牧兽医渔业股、政策法规股,县畜牧站、县动监所、县疫控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

联系阿舍乡、平远镇相关业务工作及各乡(镇)畜牧兽医渔业工作。

沙立祝(党组成员,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袁  正(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万企兴万村工作;负责衔接资金、项目规划、项目库、涉农资金统筹、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服务、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高原特色农业、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农田水利、“1+4+N”重点产业基地、农业和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局工会等工作。

分管县东西部协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农田建设股、社会帮扶股、项目规划和计划股,县农田水利中心。

联系稼依镇、维摩乡相关业务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联系指导好各乡(镇)相关业务,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昌继明—何登文—王赞、张洪浦—芶国艳、阳洪文—袁正。

 

 

中共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砚山县砚华东路60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3122402

负责人姓名:    

昌继明(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