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1:20:49     来源: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6231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精神,设立砚山县统计局办公室,砚山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砚山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

(四)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

(五)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县域经济、小康社会监测、产粮大县粮食抽样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评估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及速度。

(六)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砚山县统计信息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维护;配合有关专业进行统计数据处理;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各项国情国力普查数据的处理;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州的统计法律、法规;负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局统计法律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及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计,收集、整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四上”企业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数据,对数据审核上报并进行分析。

(二)综合核算股。负责完成国家、省、州统计局布置的综合、国民经济核算专业的各项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和各种临时性的调查任务;负责国家定期组织的投入产出调查、编表及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调研、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分析报告,并对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搜集、整理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全县统计信息资料和横向统计资料;负责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负责向社会通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负责起草年度统计公报,负责搜集、整理、编印《统计年鉴》。

(三)工业投资贸易股。负责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统计、科技统计调查、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并对工业、能源、科技发展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和上报,全面完成每年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工业能源统计基础,并进行统计分析与预测;负责认定工业企业规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指导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收集整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资料并审核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负责收集、汇总全县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专业资料,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分析、监测及预警工作,编制和上报服务业统计报表;负责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的调查、分析,及时搜集、整理和提供“三新”统计监测的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

(四)调查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预测、分析、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指导全县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各项工作,采取GPS定位、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全面开展秋冬播、夏播农作物遥感测量和夏收粮食、秋收粮食踏田估产、实割实测工作,统计上报各乡镇及全县的粮食总产量;负责组织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调查队布置的有关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负责实施本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提供统计调查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农村常住居民和城镇常住居民的生产、生活、收支、消费等数据;组织指导对涉农调查的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基础工作,不断增强样本代表性,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预测和分析;负责全县农村贫困监测、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调查;协助其他科室完成好涉及城市调查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畜禽监测调查、规下工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劳动就业抽样调查统计、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社会统计等统计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承担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各种普查;负责人口变动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下达和委托的各种专项调查任务,并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各种普查、调查资料进行科学管理,认真分析研究,并进行开发应用,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管理、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


部门领导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刘凌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统计局党组、局机关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陆金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综合、核算、非公经济、县域经济监测、小康社会监测、基本单位名录库、普查、人才统计、民族团结、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综合核算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

李娜(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能源、科技统计、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林长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工业投资贸易股。

杨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财务、采购、政务公开、信息技术、组织人事、档案 、保密、法规、工青、依法治县、放管服、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劳动工资统计、“七城创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办公室。

王坤(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业统计、“三农”工作、住户调查、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乡村振兴、河长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调查股。

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股(室)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确保单位内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统计业务工作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实行AB角制:陆金兰—李娜,杨波—王坤;AB角一方外出时,由互为AB角的另一方接替管理相关工作。

 

砚山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统计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3132766

负责人姓名信息:刘凌云(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