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0]19号)精神,为切实抓好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推进耕地轮作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总体要求,坚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充实试点内容,完善试点功能,提升试点水平,加快构建耕地轮作制度,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巩固提升产能,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进行作物品种内部轮作,着力防止调减粮食作物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通过耕地轮作试点,积极探索最优轮作模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轻连作障碍,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围绕重点区域,优化种植结构。以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重点,把耕地轮作与粮食结构调整和巩固粮食产能相结合,统筹推进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和种植结构优化。加强政策扶持,稳定农民收益。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农民开展轮作,对承担轮作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稳定轮作试点收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自主开展轮作。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鼓励以乡、村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确保可持续成效。
(三)目标。2020年,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面积3万亩。力争到2023年,初步构建符合砚山实际的绿色种植制度,推动轮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探索形成耕地轮作与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互动关系。
砚山县2020年轮作制度试点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开展轮作试点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6 | 30000 | |
1 | 平远镇 | 10000 | |
2 | 稼依镇 | 3000 | |
3 | 维摩乡 | 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