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在总结2022年9月项目推进会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2023年度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持续加快提升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效宣传卫生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知识的丰富、健康技能的提升、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二、主要依据
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的通知》(云卫办宣传发〔2021〕1号);
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3〕102号);
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3〕151号);
4.《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1. 在社区(村委会)层面,招募并培训社区健康倡导员。社区健康倡导员采用面对面人际传播,对居民开展持续的健康行为干预,探寻快速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并达到全州平均水平的有效途径。
2. 结合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健康家庭建设为突破口,探索快速提升居民健康技能、促进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有效策略和举措。
3. 通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上一年提高至少2个百分点。
(二)具体目标。
1. 统筹推进80%的社区(村委会),每个社区(村委会)每年按年龄谱系精准干预70-80人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具备健康素养的局面。
2. 每个试点社区(村委会)选拔和培养1名社区健康倡导员,要求其必须掌握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必备的基本知识技能、并能扎根社区/村持续不断进村入户开展倡导干预。
3. 每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每年有效倡导干预人数不低于70人(结构符合人口年龄谱系),对倡导对象提供干预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对重点对象每年干预服务不少于6次。
4. 对选定的健康家庭成员和健康氛围环境开展健康家庭促进活动。
5. 每个倡导对象的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6. 探索总结契合当地实际,可推广的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模式。
四、主要内容
(一)精准合理选择倡导服务对象。
1. 个人为倡导对象的确定。
2021年、2022年接受过倡导干预的服务对象均不纳入2023年度倡导干预服务个人对象。倡导对象优先选择有一定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强、依从性好、在家庭中能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人员,如承担家庭成员照料、主厨等。在全部服务对象中至少确定50%作为重点倡导对象,重点倡导对象的入选标准为具备以下4条标准中的3条及以上:(1)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2)健康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超过60%知识点不了解;(3)肥胖或患有高血压、糖尿病;(4)不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突出,如膳食不合理、吸烟、经常饮酒和缺乏身体活动。
2. 以家庭为倡导对象暨健康家庭建设服务对象确定。
参与健康家庭建设可从2021年和2022年内接受过倡导干预的服务对象中知识和行为改变较好人员中选择其家庭作为健康倡导服务对象,也可选择其他未接受过倡导干预的家庭。要求选择的家庭人口数不少于3人(全部家庭健康倡导干预人数平均4人以上),健康倡导员需每年开展6次家庭健康倡导干预。
(二)扎实有效开展社区健康倡导干预工作。
社区健康倡导员对全体服务对象每年倡导干预覆盖至少4次,对重点倡导对象覆盖不少于6次。社区健康倡导员对倡导对象通过定期走访、持续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简短干预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培训健康技能和倡导改变其不健康行为。
倡导和行为干预主要内容包含:
1. 知状况。知晓三项个人健康状况:知晓和控制好自己的血压、知晓自己的腰围、知晓自己的体质指数;
2. 学知识。学习基本健康知识;
3. 养习惯。养成五项基本卫生习惯:早晚刷牙、勤洗手、每天洗脸脚、经常洗澡、打喷嚏时正确捂口鼻;
4. 增技能。掌握四种健康技能:测量体温、测量血压、手机挂号看病、掌握急救方式;
5. 促行为。促成六种健康生活方式:减盐及少食用腌制食品减油、采取一项合适自己的身体运动方式、一年四季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吸烟、少饮酒。
五、联系方式
审定人:杨菲雪 0876-3120606
联系人:黄琼妙 0871-313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