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十八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要求,结合《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从农民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出台了《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包括目的和意义、行动目标、行动原则、行动内容、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从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塘沟河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主要内容是: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巩固脱贫攻坚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成果。继续深入挂包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着重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有色垃圾、湖(水库)滨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
2.实施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一是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及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到2020年底前,根据省、州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完成县境内工业固体废物及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二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堆存场所环境监管,有效防范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安全分类存放和处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监管,确保稳定运行,鼓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能力的规模化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确保乡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2020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基本平衡。三是提高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固体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落实固体废物监管经费和装备,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危险废物鉴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整合各部门数据,建立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
3. 实施“垃圾围坝”整治。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水库、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围坝”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9年底“垃圾围坝”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水库面貌明显改善。
4.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原则上每800-1000亩农田建一个10立方的田间垃圾堆放池,专门收集农业田间废弃物。在田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可以实行分级处理的管理模式。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其分为可回收的废弃物和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并对其进行分类贮存。对不可回收的破碎玻璃、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与处理,以现代先进的科学方法对其填埋,降低处理的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大在农村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开辟实用性强、处理费用低的技术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的特点,灵活选择合理的废弃物收集与处理模式,有力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9年,破碎玻璃等硬质废弃物处理率达70%以上,农村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0%以上。
5.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对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6. 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认定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村(社区)。
(二)清理农村塘沟河渠
1. 加强水源制管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清洁水源水体,保护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抗旱应急后备水源地。
2. 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以村中河塘、房前屋后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面漂浮垃圾,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积极规划申报项目入库,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时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减少污染负荷,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基本解决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2019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沼气、有机肥等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推动有机肥代替化肥。2019年,全县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5%,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0%,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1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2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36%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2.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2019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
3. 推进农膜回收利用。一是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解决农田残膜污染,要以科技创新引领治理创新,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的对比试验,提供并推广使用优质可降解的地膜,从源头上把关解决由于地膜不可降解残留农田而造成的污染。二是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各地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点。逐步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加快推进地膜残留捡拾和加工机械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将生产和使用厚度0.008mm以下地膜列为农资打假范围,2019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58%以上。
4. 厕所粪污处理。农户厕所的改造要同步进行粪污处理。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 实施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2015-2020)》,深入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涉农社区)30%行政村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1个以上乡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至2020年,力争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2. 引导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指导各村发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作用,做好农民群众思想工作,激励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培养良好卫生意识,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3. 整治各类乱贴乱写“小广告”。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整治乱张贴、乱涂写各种制贩假证、不文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内容。切实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有效遏制“小广告”的蔓延势头。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整洁、良好、有序的社会和生活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户外小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加强对乡镇进行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
(五)稳步提升村容村貌
1.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私搭私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把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好。
2.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2019年创建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村”2个;每个乡(镇)创建乡(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村1个,每个创建示范村中80%的家庭须达到“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3. 加快村中道路建设力度。推进村中主干道、入户道路硬化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一是强化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全面完成79个贫困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工程,查缺补漏,及时解决施工设计方案不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维护,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4. 实施村庄绿化活动。开展村组街巷和庭院绿化,充分利用闲置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加强农田护林建设,加大村庄周边林木管护力度,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5. 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结合村情实际科学确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广适应地域特点、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加大改造力度,降低厕所使用成本,让农民既用得好、又用得起,防止脱离实际。
6. 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在30户及以上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三、关键词诠释
三清一改一提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塘沟河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
“垃圾围坝”整治:一些水库在汛期发生洪水或水位抬升时,上游河道的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随水流冲到坝前造成大量堆积;部分水库存在坝肩、坝坡和坝后的垃圾长期堆积未进行清理的现象;个别水库大坝周边还有违规倾倒垃圾的情况,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甚至威胁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垃圾围坝整治工作,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将清理围坝垃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大坝周边垃圾的清理工作,彻底消除垃圾围坝现象。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3122191,13987060179
联系人:王元伟,电话:3124255,183886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