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文山州环保局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二)主要内容: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1.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院。
(2)主要内容: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可对血液透析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检;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
2. 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2)主要内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元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等情况。
3. 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毒)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依据和时间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时间。
2022年3-4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开展培训。
2022年4-10月,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022年11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应当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加强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管理,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前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
(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是,应当将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求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与疾控、院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