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平远加油站原址整体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20 17:15:14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469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的通知》(环办〔 2013 103 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 0876 3122650 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砚山平远加油站原址整体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旁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 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旁,建设性质为技改。项目总投资 3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1.3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11.2%

项目拟将加油站厂址内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区拆除并进行回填及地面硬化,选址于罩棚下新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区,共设置 3 座双层储油罐(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其中: 1 座容积为 30m3 0# 柴油储罐, 1 座容积为 30m3 92# 汽油储罐, 1 座容积为 30m3 95# 汽油储罐,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 75m3 ,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储油罐安装液位仪,共 3 套。对储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共 2 套。根据厂区布局现状,对原有项目内全部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并新建建筑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站房、罩棚、储油容罐池、加油机)、辅助工程(供水、供电、办公及生活设施)和环保工程(垃环保沟、三级油水分离池、化粪池、油气回收系统、抽油烟机、垃圾桶、危废暂存间、绿化)。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2 )使用商品混凝土,项目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和站,减少搅拌扬尘的产生。

3 )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4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5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6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2 )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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