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的通知》(环办〔 2013 〕 103 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 0876 — 3122650 、 312096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李才荣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 180 号
建设单位:砚山李才荣综合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李才荣综合医院,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 180 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取得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9 万元,占总投资的 5.8% 。项目占地面积 4146.15m2 ,总建筑面积 6715m2 ,绿化面积 1187.5m2 ,绿化率 30.56% 。医院设立的科室主要有:急诊科、内科、儿科、外科、妇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皮肤科和中医科等科室,计划设置 100 张床位。本环评报告的评价内容中不包含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医院使用到的辐射类设备,建设单位应当另行委托有评价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相关设施(或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由主体工程(门诊楼、住院楼)、配套工程(综合楼)、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房、抽油烟机、绿化)组成。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9.6.1 施工期废气
( 1 )在一些扬尘较厉害的施工作业面上采用湿法作业,在允许的作业面上适量进行喷水,以保持一定的湿度,减轻施工的扬尘。
( 2 )对于建筑垃圾必须进行统一的收集、堆放,必要时在容易起尘的施工建筑垃圾堆放现场采用织物进行遮盖防尘。
( 3 )施工工地场界采用围墙、挡板等遮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
( 4 )针对项目南侧紧邻的童乐幼儿园,环评要求在临近童乐幼儿园一侧设置双层防尘网,并将施工作业设施远离该侧,以及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
9.6.2 施工期噪声
( 1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 2 )在项目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 2.5m 的施工围挡,阻挡噪声的传播。针对项目南侧的幼儿园,面向幼儿园一侧施工围挡还应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
( 3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如静压打桩等,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合理安排时间,低速、禁鸣。
( 4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