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的通知》(环办〔 2013 〕 103 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 0876 — 3122650 、 312096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三星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
建设单位: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砚山县三星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砚山县三星加油站,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建设性质为技改,决定在加油站原址内进行改造,不增用地。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6.6% 。
项目拟将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拆除,更换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对储油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共 2 套。技改后为三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 856m2 ,建筑面积 313m2 ,总建筑面积 313m2 ,双枪税控加油机 2 台,共 4 支枪,储油罐 3 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站房、罩棚、储油容罐池、加油机)、辅助工程(配电室、厨房、工具室)、公用工程(给水、排水、电力、通信、消防)和环保工程(垃圾堆放点、隔油池、汽油油气回收装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绿化)。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储油罐体清洗废水委托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卸油、加油过程中滴漏的少量汽油、柴油应及时使用消防砂吸附清除。加油罩棚下要求设置截流钢槽或沟渠,防止雨水冲刷带走油污,含油雨水统一收集经隔油池处理后才外排。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加油站采取防渗漏和防渗漏检测措施,储油罐采用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对加油区、储罐区、储油罐体、水封井、化粪池等做好防渗防腐工作,对储油罐区设置渗漏检查孔,防止成品油泄漏。
2 、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取各项油气排放控制措施,确保烃类废气达标排放。
3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加强绿化,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隔油池浮油、储罐加油机废油渣、含油消防砂等属于危险废物,使用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中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做好防渗、防雨、防丢失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5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编制并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四、拟审批意见及原因
拟同意通过行政审批,请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所述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