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三星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20 09:59:07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52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的通知》(环办〔 2013 103 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 0876 3122650 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三星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

建设单位: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砚山县三星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砚山县三星加油站,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建设性质为技改,决定在加油站原址内进行改造,不增用地。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6.6%

项目拟将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拆除,更换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对储油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共 2 套。技改后为三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 856m2 ,建筑面积 313m2 ,总建筑面积 313m2 ,双枪税控加油机 2 台,共 4 支枪,储油罐 3 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站房、罩棚、储油容罐池、加油机)、辅助工程(配电室、厨房、工具室)、公用工程(给水、排水、电力、通信、消防)和环保工程(垃圾堆放点、隔油池、汽油油气回收装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绿化)。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储油罐体清洗废水委托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卸油、加油过程中滴漏的少量汽油、柴油应及时使用消防砂吸附清除。加油罩棚下要求设置截流钢槽或沟渠,防止雨水冲刷带走油污,含油雨水统一收集经隔油池处理后才外排。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加油站采取防渗漏和防渗漏检测措施,储油罐采用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对加油区、储罐区、储油罐体、水封井、化粪池等做好防渗防腐工作,对储油罐区设置渗漏检查孔,防止成品油泄漏。

2 、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取各项油气排放控制措施,确保烃类废气达标排放。

3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加强绿化,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隔油池浮油、储罐加油机废油渣、含油消防砂等属于危险废物,使用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中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做好防渗、防雨、防丢失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5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编制并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四、拟审批意见及原因

拟同意通过行政审批,请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所述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