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那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加快推进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结合砚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砚山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规范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完善餐厨垃圾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切实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存储、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饲喂生猪、利用餐厨垃圾加工“地沟油”等餐厨垃圾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餐厨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餐厨垃圾引发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
砚山县城区,具体为:东至三星工业园区、老炮团、绿色电解铝厂;南至布标工业园区、七乡生态园;西至江那中学;北至大外革。
(二)建立规范的餐厨垃圾收储机制
严格餐厨垃圾规范收储标准,由企业根据城区产生餐厨垃圾单位(个人)需求,为城区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提供适当数量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同时加强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确保县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应收尽收。
(三)建立规范的餐厨垃圾收运机制
根据餐厨垃圾产生数量,配置密闭、环保的专用收集车辆,对城区餐厨垃圾进行密闭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四)建立完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体系
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引进合作企业投资建设日处理50吨餐厨垃圾的处理厂,对砚山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餐饮店、宾馆、烧烤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置,最终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收集车辆、容器等设备及日常运营管理由企业负责,县人民政府每年给予适当资金补贴,企业经营满20年后,厂房及设备无偿移交政府。
(五)处置要求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需达到国家环保部门餐厨垃圾处理规范化标准,处理后液体排放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对应的标准等级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餐厨垃圾长效机制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唐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研究政策和监督落实,健全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成员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城乡综合执法局、投资促进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报批、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及收费标准的确定。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餐厨垃圾处理补贴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建设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督促县城范围内餐饮服务提供者与餐厨垃圾收运者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合同;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制作食品及食用油、销售废弃食用油脂或者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的食用油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协调及餐厨垃圾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意识,筑牢群众基础。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以及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负责对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的环境监管,做好项目环评服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及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将本项目列为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有关规定与引进企业签订合同。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行业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非法处置餐厨垃圾的危害、处罚措施,以及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措施,增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等活动,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节俭惜福”,鼓励消费者按量点餐、主动打包,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2.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江那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县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逐户摸底调查,并对单位地址、餐厨垃圾日产量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一店一档”,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提供原始依据。
(二)招商引资阶段(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15日)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数据编制合作公告在网站发布,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合作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
(三)厂房建设阶段(2020年6月16日—12月31日)
1.合作企业筹集资金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
2.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书。由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督促城区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书。《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餐厨垃圾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时间、方式、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3.完善和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设施。由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为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配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行动统一,切实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强化餐饮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市民群众的监督意识,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