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绿化先行。为建设美丽砚山,巩固创卫成果,加快对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的绿化美化工作,使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4月6日起在县城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公共绿地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踩踏绿地、损毁绿化设施、绿化带晾晒衣物等不文明行为,并对依法查处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正面引导。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规范公共绿地不文明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生活,进一步提高居民素质,确保群众对有关规定尽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是强力整治,确保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重抓典型,利用媒体曝光被处罚行为人不文明行为,让以点带面形成经验,实现市民文明行为逐步规范、市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养成,进一步彰显砚山县整体文明程度,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四是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前期宣传教育、法律政策、现场处罚等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在整治中统一配置执法记录仪,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
4月6日至4月8日,共查处23起公共绿地躺卧、踩踏、晾晒等不文明行为,罚款总金额460元。通过开展县城区公共绿地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共绿地环境质量和卫生水平明显改善,不文明行为减少,群众整体文明素质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