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12月 29 日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云南凯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 30 万吨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 30 万吨铝制品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 110.34 亩,投资建设年产 30万t铝棒生产线。本次实际用地占地面积约 45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倒班房、2#倒班房、冷却循环水池等,项目用地南侧预留部分空地(约 28600m2)用作二期扩大规模使用。拟投资50000万元,利用铝水和铝白料通过加热、熔炼、精炼、扒渣、铸造、锯切等工序建成 30 万吨铝制品加工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征求
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 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征求公众意见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篇章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凯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
联系人:李云青
联系电话:l********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清沣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日新路粤商大厦21楼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964450537@qq.com
联系电话: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