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开信息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存放于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区周边的个人及社会团体等。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地址和联系人见公开信息尾页。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49804771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 4月7日~2024年04月19日(10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联 系 人:董工;
(3)电 话:0876-8891805;
(4)邮箱:3987853925@139.com;
(5)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韩工;
(3)电话:0871-68412668;
(4)邮箱:498047716@qq.com;
(5)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838号南庄酒家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