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梦得雅乳胶科技有限公司天然乳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5 08:31:22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3716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梦得雅乳胶科技有限公司天然乳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云南梦得雅乳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依托租用1#厂房建设前处理区、床垫生产区、枕头生产区、片材生产区、食堂等;依托租用2#厂房建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等;新建锅炉房、生物质燃料房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项目,涉及的给水、供电、通信等公共辅助配套设施,均依托园区的配套设施形成1条乳胶床垫生产线,2条乳胶枕头生产线,1条片材生产线,年生产12000吨乳胶制品。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8.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35%。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物料运输禁止超载,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慢行。

②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居民区及中心区。

③建设单位应合理选择建筑及装修材料,以避免环境空气污染现象的发生。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涉及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为了减小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影响,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避免高噪源同时进行施工。

②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夜间禁止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③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④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车辆运输应尽量避开居民区,车辆途经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配备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⑥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边角料、设备包装箱(盒)等。为降低施工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人员约为10人,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产量按0.25kg/d人计,则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生活垃圾乱扔乱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的环节主要包括:前处理区废气(乳胶配料氨气);主生产区废气(颗粒物、氨气、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SO2、NOX和烟尘);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恶臭;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车辆尾气。

(1)前处理区乳胶配料废气

乳胶配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拟建项目采用“酸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经DA001排气筒(27m)排放。乳胶配料废气氨气排放浓度为8.81mg/m3,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

(2)主生产区废气

主生产区废气主要为硫化定型废气、脱模过程废气和加热烘干废气。

硫化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气、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拟建项目采用“碱喷淋+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后经DA002排气筒(27m)排放。硫化定型废气颗粒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9.06mg/m3,0.72kg/h;2.9mg/m3,0.23kg/h;6.04mg/m3,0.48kg/h;0.00062mg/m3,0.0000492kg/h。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脱模过程废气硫化定型后的模具温度较高,无法直接进行人工操作,因此需通过喷淋方式冷却,将模具降温到合适作业温度(约40℃)再进行开模。由于经喷淋冷却后的模具温度不高,且模具内的空气量较小,开模废气产生量少,故本环评仅定性分析,对环境影响很小。

清洗压水后的产品需置入烘房进行烘干,去除产品中水分,烘干温度110℃,由于氨在烘干之前的生产过程中除去(主要去向包括硫化定型工序挥发和喷淋液中的氨氮【氨氮是指水中以游离氨(NH3)和铵离子(NH4+)形式存在的氮】);此外,由于烘干温度未达到乳胶有机废气挥发温度,因此烘干过程仅有极少量的废气产生,大部分为水蒸气,故本环评仅定性分析,对环境影响很小。

(3)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除尘效率70%)后经DA003排气筒(40m)排放。根据表4-4,项目运营期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4.52mg/m3、109.04mg/m3、162.99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m3、300mg/m3、300mg/m3。

(4)食堂油烟

该项目设置员工食堂,食堂采用石油液化气作为能源,计划就餐员工数为200人,基准灶头数为2,规模属于小型食堂,每个灶头排风量以2000m3/h计,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时间约4h,则年油烟排放量为480万m3,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该项目厨房油烟的浓度值在10~13mg/m3之间,按12mg/m3计,则年油烟产生量为0.058t。油烟随空气侵入人体呼吸道,进而引起疾病,因此环评要求项目方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85%,将厨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

(5)恶臭

项目区化营运期间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点等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是固体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污泥不及时清掏时产生的恶臭,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气温有很大关系,高温有利于恶臭的产生。因此本次评价要求:①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日产日清;②加强污水处理设备封闭,做好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的定期清掏工作,保障正常功能和避免堵塞,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前处理区配料过程中未收集到的废气,加料时产生的粉尘,乳胶配料时未收集到的氨气;主生产区硫化定型工段产生的少量氨气、非甲烷总烃及硫化氢。为减小影响,治理措施如下:①前处理区加强日常清洁及通风;②工作人员日常配备口罩等防护工具;③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

(7)车辆尾气

车辆尾气对项目区域进出人群的影响轻微,而且项目区内设置有绿化,对车辆尾气具有净化功能,同时路面已硬化,及时清扫路面,保证路面清洁。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①锅炉废水:本项目锅炉为10t/h,年工作约3600h,锅炉用水量130m3/d。锅炉软化水(纯水)采用R/O反渗透工艺进行制备,R/O反渗透过程中会有浓水产生,产生量约为锅炉软水量的10%,10m3/d。这部分污水主要含有较高浓度的钙镁离子,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硫化定型冷凝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经验数据,硫化定型过程中蒸汽约1t/t胶(年使用13000t天然乳胶),通入蒸汽后加热模具进行硫化定型,蒸汽通入量约43.3m3/d(12990m3/a)。硫化过程中蒸汽和水分损耗6.5m3/d(1950m3/a),产生冷凝废水约37.8m3/d(11340m3/a),保留在产品内进入后续工段,不外排。

③模具冷却废水:硫化定型后模具温度较高,采用水间接冷却,不直接接触产品,冷却水用量约50m3/d(15000m3/a)。冷却水回用,定期排出浓水3.78m3/d(1134m3/a),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产品清洗、脱水废水:产品进行清洗、脱水,设备运行用水量为2m3/h˙套,每天运行约10h,共计6套,清洗用水量约120m3/d。废水产生量约为108m3/d(32400m3/a)。该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硫化物、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⑤间接蒸汽冷凝水:间接蒸汽约76.7m3/d(23010m3/a)通过烘干房后,返回蒸汽冷凝器回收,冷凝后产生清净水69m3/d(20700m3/a),返回软水制备系统循环使用。蒸汽损耗23.7m3/d(7110m3/a)。

⑥发泡机喷头清洗废水:发泡机运行一定时间后,需用喷枪水对发泡机的喷头进行清洗,此过程有一定量的清洗废水产生。乳胶枕头、床垫和片材流水线发泡机喷头需每2小时清洗1次,每天清洗6次,一次用水量约为50kg,则乳胶枕头、床垫和片材发泡喷头清洗废水产生量0.6m3/d,180m3/a。该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硫化物、锌,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⑦发泡机冷却水:发泡机使用过程中发泡机的轴承会升温,因此需用自来水进行冷却降温以保护设备,同时为了防止发泡机内物料凝固堵塞,在发泡机工作时需用水对进行冷却,此过程有一定量的冷却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0.2m3/d(60m3/a),适时补充即可。

⑧地面清洗用水:生产区域地面采用拖把拖地,清洁用水量约为2m3/d(600m3/a),排放系数取0.8,则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为1.6m3/d(480m3/a)。

⑨废气治理设施用排水:氨气采用柠檬酸喷淋处理,硫化氢采用氢氧化钠喷淋处理,锅炉采用水膜除尘。喷淋水每天损耗量为2.5m3/d,定期排除废水5m3/d,1500m3/a,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锅炉水膜除尘设备会产生排水,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可知,水膜除尘设备需每月清理两次,每年清理24次,每次清理过程蒸发及损耗水量约为10m3/次(0.8m3/d),定期排除废水3m3/次(0.24m3/d)。

(2)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实行两班制,均在食堂用餐。参照《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员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天计算,工作日按每年300天计算,则所需生活用水20.0m3/d,6000m3/a。排水量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480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6-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次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工人日常产生的人员活动噪声。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人员噪声:外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声压级在60~70dB(A)之间,在考虑墙体阻隔、绿化带阻隔、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交通噪声: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为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更进一步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a.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减速图标;b.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

(3)设备噪声: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拟采取如下措施:a.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设备产噪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b.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出现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c.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置于室内;d.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检测,防止人为噪声。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锅炉炉渣、废包装材料、锅炉制备软水固废和废活性炭等。

(1)边角料

项目在裁剪成型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t/a,拟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或其他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综合利用。

(2)废水处理污泥

项目污水处理站会产生约80t/a的剩余污泥(经核实,不属于危险废物),经浓缩后用压滤机进行压滤脱水、干化,脱水、干化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食堂餐厨垃圾:

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40kg/d,12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锅炉炉渣:

项目锅炉(生物质颗粒燃料)炉渣产生量约为120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废包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硫磺、硫化促进剂等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产生量约6000只/a。装氢氧化钠和柠檬酸会产生废塑料桶约400只/a。估算约4.0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7)锅炉制备软水固废

项目锅炉制备软水过程中会有少量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及废石英砂产生,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及废石英砂定期更换厂家回收处理。

(8)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颗粒饱和后应及时更换(约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集中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经调查,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区域内尚未发现地下水过渡开采和受污染的现象,目前地下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引自当地供水管网,能满足用水需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较严标准值后排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6-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分区防渗要求如下:

①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铺设2mm厚HDPE膜或其他人工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主要是生产车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原料仓库等,地面采取水泥防渗,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其余区域进行水泥硬化。

7、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较严标准值后排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6-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提出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保证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