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平远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5 08:32:19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3056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远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文平路(国防砖厂内)

建设单位:砚山县睿祺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占地面积7亩(4666.69m2),总建筑物面积400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800m2;办公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m2;地磅等建筑面积100m2;道路及绿化666.69m2,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9万吨,生产砂料8.4万吨/年。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39.1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9.55%。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车辆运输尾气。

1、施工废气

为进一步减缓扬尘对施工场内及周边临近区域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予以防治:①施工过程定期给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保持施工场地和道路清洁,尽量硬化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

②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场堆放,给露天堆场覆盖遮挡物必要时适当洒水;在大风干燥天气避开扬尘较大的作业;

③土石方场内平衡,不产生弃土。在施工单位切实落实上述扬尘减缓措施后,可以大大降低施工扬尘对砖厂及当地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容积为5m3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大大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的搅拌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废水收集池,用于混凝土搅拌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的流动噪声。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同时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避免项目区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

②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③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评价认为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且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弃混凝土和砖块)应当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大新村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异味、车辆尾气。

(1)生产废气

①原料入厂卸料废气防治采取建筑垃圾堆放于库棚内,三边围挡,棚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降低废气影响。②破碎粉尘防治采取在破碎设备进料口安装喷淋设施,增加物料含水率,降低粉尘产生量,生产车间封闭,棚顶设有喷淋洒水降尘设施。③制砂及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将生产车间封闭,棚顶喷淋洒水降尘。④产品装卸粉尘防治采取将产品堆放于库棚内,三边围挡,棚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2)车辆尾气

原料和产品运输车辆驶入、驶出时排放的少量尾气,其中含CH、NOx、CO等少量污染物,其浓度视运输发动机的燃烧情况而异,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输量不大,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不大。

(3)异味

本项目处理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混凝土块和砖头,不会产生恶臭异味。

(4)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内不设食堂,生产结束后员工离厂,无生活废气产生排放。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防治有雨水及生活废水。具体防治为: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车间屋面雨水管网汇集后,经国防砖厂雨水沟渠排出厂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洒水降尘用水进入物料中,不产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生活污水采用清洗废水收集池(TW001,容积5m3)收集后用于绿化及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2类区,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输送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等设备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声设备,风机配套外壳。

(2)所有设备均布置于室内,南侧、西侧尽可能不开窗,不设出入口。 

(3)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4)加强对厂区出入车辆的管理,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分拣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生活垃圾。

(1)分拣废物。分拣过程得到副产品(木材、金属),除分拣得到副产品(木材、金属)外,会有少量不可利用的塑料、废土等杂物,其处置采取废土提供给国防砖厂制砖,塑料等集中收集,装袋同生活垃圾处置。

(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提供给国防砖厂制砖综合利用,不外排。

(3)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及HW49其他废物类别,代码为900-214-08。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原料大棚西侧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大新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建筑垃圾处理,编制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根据《导则》4.1一般性原则,IV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行过程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报告对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环节进行简单分析,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分区防渗方案。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III类项目,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所在区域不敏感,根据上表判定为“—”,因此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地面硬化。 

7、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