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钢带波纹管(双壁波纹管、PVC管、PPR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加工)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凯特汽车检测站旁
建设单位:云南三得供销经贸有限公司。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德源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839.06m2(47.32亩),建设21000m2项目用房及辅助设施,其中办公楼2953.05m2、厂房15704.62m2,生产厂房购置安装4条管材生产线(含双壁波纹管、钢带波纹管、PVC管、PPR管、PE管的生产加工,PE管与PPR管共用1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3.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4%。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1)施工期间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扬尘进行阻隔。
(2)在建设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在作业面上适量进行喷水,以保证一定的湿度,以减轻施工的扬尘。
(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泥、石灰等材料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减少起尘量,对于散落在路面上的泥沙等建筑材料要及时清扫。
(4)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减少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
(5)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悬浮物含量较大,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废水监测资料施工废水悬浮物浓度500mg/L~2000mg/L,该项目施工废水所含悬浮物浓度属上述浓度变化范围的中下水平。施工废水产生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根据现场踏勘,厂区施工场地设置有临时沉淀池1座,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地面喷洒降尘,不对外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表现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提出以下治理措施和建议: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施工机械作业,并应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时间和影响范围。
(3)施工期的运输车辆经过距离村庄较近的道路时,应低速、禁鸣,礼让行人,并禁止夜间进行材料运输和装卸;
(4)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建筑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土石方
厂区后续施工需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的区域为综合办公楼后的场地,产生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回填,不外排。
(2)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废钢筋、砖瓦、混凝土块、废旧塑料、泡沫等,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
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由于建筑需要,可将建筑废砖头用于人工景观、内部道路等施工中,不外运,对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时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平均每天约为15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吃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则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7.5kg/d,此部分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挤出废气、粉碎粉尘以及车间无组织异味,其中配料废气、粉碎废气以及车间异味为无组织排放,挤出废气为有组织排放。
(1)有组织废气
根据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共设置1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为挤出废气排口DA001,本项目4条生产线共设置8台挤出机,其中PVC管生产线设置1台挤出机,PE管生产线设置2台挤出机,钢带波纹管生产线设置2台挤出机,双壁波纹管设置3台挤出机,对每台挤出机机头设置1个集气罩配套1台风机对挤出废气进行收集经“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2)无组织废气
①配料粉尘
根据产污环节分析,PVC管以及双壁波纹管进行配料使用辅料钙粉,会产生配料粉尘,项目对配料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密闭隔间进行粉尘阻隔沉降后由厂房阻隔、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定期对隔间内阻隔沉降的粉尘进行清理后返回生产。
②粉碎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粉碎粉尘。
③车间无组织异味
本项目挤出工段、喷码工序中除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氯化氢(PVC管生产线)、氯乙烯(PVC管生产线)外,同时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产生量较小,经自由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④挤出工序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的挤出工序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余下10%不能收集的废气自由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管材冷却水和钢带清洗水均循环使用。项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水(冷却循环水)、钢带清洗水处理采取在清洗机配套设置有清洗水水箱和循环水箱以及过滤器,项目钢带清洗水经过滤器过滤后循环使用,钢带清洗主要为洗去钢带表面附着的灰尘和油污(较少),以便PE树脂可更好附着于钢带上,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较少),清洗机配套设置的过滤器可满足清洗水过滤处理、循环使用需求。过滤器处理后清洗水达不到清洗要求时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清洗机过滤器更换,更换的过滤器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高速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喷码机、焊接平台、钢带预成型机组、冷却风机、真空泵、循环水泵、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重视设备选型:最大程度地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运行噪声低,配备减振、降噪的设施的生产装置及设备。安装减振材料,减小振动。对于典型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等,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
②优化总图布置:优先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项目厂房中部,厂界四周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隔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对噪声设备在设计时应考虑建筑隔声效果。如对风机类、泵类设备等均安装在室内,采用厂房隔声布置,以减轻噪声对室外环境的影响。
③在项目厂区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厂内空地种植花草,以进一步削减噪声。
④风机噪声控制:可以安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内嵌式安装,或设置风机房。风机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有空气动力性噪声(即气流噪声)、机械噪声等,其中强度最高、影响最大的则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尤其进出气口产生的噪声最严重。通过在进气口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和对进排气管道做阻尼减振措施,这样对整体设备可降噪15-20dB(A)以上。
⑤泵类一般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动机隔声罩和泵基减振垫,将电动机全部罩上的隔声设施,还有将泵置于地平面以下,以降低声源强度。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碎屑、配料粉尘、残次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包装袋、废过滤器以及生活垃圾。
(1)S1切割碎屑
项目生产管材在定型后的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碎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切割碎屑产生量约为0.3t/a。切割机设有吸尘装置,将切割产生的碎屑及时吸出,并回收送至粉碎机粉碎后返回配料。
(2)S2配料粉尘
项目PE管、PPR管以及PVC管配料过程中会产生配料粉尘,根据污染源核算,项目配料粉尘约为10.206t/a,经密闭隔间阻隔收集后返回生产。
(3)S3残次品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残次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残次品量约为450t/a。残次品收集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4)S4废包装袋
包装袋主要用于包装原辅料(PE树脂、PVC树脂、PP树脂、色母粒、钙粉等),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袋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采用50kg包装袋包装原料,每个包装袋约100g左右,本项目年使用原料约5500t,则废包装袋产生量为1.1t/a,废包装袋统一收集暂存于原料库中,后外售处理。
(5)S5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14-08。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机油产生量约0.2t/a,产生后规范暂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S6废活性炭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活性炭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将被活性炭吸附,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以0.24kg/kg活性炭计,项目每年吸附有机废气4.62t/a,则项目活性炭使用量约19.25t/a,预计2~3个月更换1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3.87t/a(含非甲烷总烃吸附量),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该目录中的HW49其他废物类别,代码为900-039-49类危险废物。用容器盛装后,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7)S7废紫外灯管
项目UV光氧催化设备废紫外灯管的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紫外灯管属于其中HW29中“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为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管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
(8)S8废过滤器
项目钢带缠绕管生产的钢带清洗水由清洗机配套设置的过滤器进行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过滤器工作效率降低,过滤后的清洗水不能满足清洗要求时由设备厂家对过滤器进行更换,更换下的过滤器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9)S9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约为36人,工作人员均在项目区吃住,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则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18kg/d(5.4t/a),此部分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0)S10化粪池污泥
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36人,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以0.25kg/d·人计,则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9kg/d,合计2.7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塑料管材制品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属于Ⅳ类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项目位于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项目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特殊地下水资源(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等,项目管材冷却水循环使用,钢带清洗水经清洗机配套过滤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固体废物均按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项目无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建设运营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为塑料管材生产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其他”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且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氯乙烯、氯化氢、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氯乙烯、氯化氢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外排,颗粒物经密闭隔间+厂房阻隔后无组织外排,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项目废气涉及大气沉降的污染物只有颗粒物,但颗粒物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污染重点污染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及挥发性有机物,不会对土壤产生明显的污染。项目管材冷却水循环使用,钢带清洗水经清洗机配套过滤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固体废物均按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本项目无土壤污染途径,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分析
(一)环境风险物质分布及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表B.1和表B.2中的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等。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后期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应急物资:自备防护服、防护口罩、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及应急通讯装置。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