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
建设单位: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新建一栋3层门诊楼,一栋7层住院医技综合楼(包括急诊部和共享大厅),一栋3层后勤保障楼,一栋3层医技楼,一栋2层发热门诊楼,一栋1层门卫室楼,发热门诊楼拟建1层地下室共建一座污水处理站,1#住院医技综合楼拟建1层地下室。二期新建一栋7层的2#住院医技综合楼(包括医技部和住院综合部)、住院医技综合楼拟建2层地下室。三期新建三栋7层康养中心楼,一栋4层传染病住院楼,三栋康养中心楼各拟建2层地下室。设有床位498张。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0000万元(仅一期),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456.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33%。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房屋改建、设备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及少量车辆尾气。采取如下措施减少施工废气排放。
(1)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施工挡板、实行封闭施工、外购商品混凝土,厂区道路及时硬化处理和加强管理,不定期给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尽量减少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2)清理建筑垃圾时,禁止从高层楼顶向下倾倒;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及垃圾尽量堆放于项目上风向,尽量存放于室内或利用土工布/篷布进行覆盖降尘,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适时洒水降尘;
(3)土方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区土石方保持一定的湿度;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开挖出的土石方集中堆放,作覆盖措施,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弃渣及时清运,不长时间堆积;
(5)施工作业区出入车辆需进行清洗,土石方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运输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防止抛洒;
(6)装修阶段使用的材料尽量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型装修材料;
(7)建设单位应安排人员及时清扫洒漏垃圾,保持路面清洁;
(8)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做到轻铲慢装、轻搬轻放;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房屋改建、施工人工排水。采取的措施有:
(1)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车辆车轮及施工人员冲洗废水;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等方面,不外排;
(2)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顶部覆盖篷布;
(3)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养护浇筑面时,做到少量、多次洒水,以减少养护废水的产生量;
(4)施工期须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雨水,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
(5)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等地表扰动大的施工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减少地表径流产生;
(6)在固定的停放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修检维护,防止施工机械在施工工程中发生燃油的跑、冒、漏、滴现象;
(7)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粪便污水经项目区临时旱厕收集后提供给周边的农户用作农肥。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为了减小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2)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设备及配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管理,并对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小机械设备噪声;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守操作规范,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做到文明施工;
(4)物料、建筑垃圾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运输车辆,要求在途经居民区路段低速行驶,并禁止鸣笛;
(5)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施工工人接触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操作高噪声和低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6)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如下相关规定进行了管理:
(1)施工期间,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用篷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
(2)土石方尽量回填及绿化覆土,做到挖填平衡,禁止随意堆放,破坏生态;
(3)建筑施工垃圾应当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4)本环评要求施工工地设临时生活垃圾桶,施工期应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医废暂存间异味、化粪池及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异味、食堂油烟、停车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1)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格栅、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等。采取的措施设置一体式密封结构,顶部预留进、出气口,项目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在厂区空地、路边及围墙侧种植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以及其他花草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医废暂存间异味
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用专门医疗废物密封袋包装后暂存于专门的医废暂存间内,并定期清扫消毒,并及时对医疗废物进行清运。
(3)化粪池及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异味
化粪池的异味主要来自其清掏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少,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取设置为地埋式方式加以减少异味。
生活垃圾收集桶异味:采取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因停留时间短不易发生霉变、变质等而产生恶臭气体,因此生活垃圾臭气对周围环境及本工程自身的影响不大。
(4)食堂油烟
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排烟管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排放。
(5)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项目为间歇性无组织排放,且废气产生量较小,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发电机组产生的尾气靠自然通风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1)一期工程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A.门诊废水
门诊废水(污水)产生量为19.2m3/d,7008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B.住院废水
住院废水(污水)产生量为48m3/d,17520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C.被服洗涤废水
被服洗涤废水(污水)产生量为6.4m3/d,2336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D.后勤办公废水
项目后勤及办公人员污水产生量为8.06m3/d,2943.36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E.食堂餐厨废水
污水产生量为16m3/d,5840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隔油池(20m3)和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检验科的酸碱废水用废液桶单独收集经中和处理后中和至pH值7-8后排入化粪池再排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格栅池+调节池+MBR一体化设备+消毒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2)二期工程废水
A.住院废水
住院废水(污水)产生量为48m3/d,17520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B.被服洗涤废水
被服洗涤废水(污水)产生量为6.4m3/d,2336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3)三期工程废水
A.康养中心废水
康养中心普通医疗病区污水产生量为16.32m3/d,5956.8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B.传染病房废水
传染病房普通医疗病区污水产生量为7.2m3/d,2628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专用化粪池消毒(1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C.被服洗涤废水
被服洗涤废水(污水)产生量为3.14m3/d,1144.64m3/a。建设单位新建一个化粪池(200m3),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
注:一期、二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排放限值。三期工程建设完成后,一、二、三期废水统一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事故应急废水
针对污水处理站临时事故情况,在污水处理站附近新增一个容积为6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临时存放事故废水。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院内人群活动噪声、车辆噪声、污水处理设施水泵、风机等运转噪声。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添加减震垫等;②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③项目场区边界设置围墙,阻隔噪声;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大噪声设备作业;⑤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禁止鸣笛的图标;⑥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⑦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病人就诊过程、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就诊患者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环保型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2)废包装材料
项目使用的药品、设备等的外包装材料塑料袋、纸盒等,经过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处理。
(3)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采取当日消毒后经专用防渗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由专人将医疗废物收集桶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按危险废物有关的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处理。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及询问业主,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500m内无泉点分布,评价范围内未见泉点出露。项目区域饮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不采用地下水。一期工程运营期门诊废水、住院废水、被服洗涤废水、后勤办公废水均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粪池预处理;二期工程运营期住院废水、被服洗涤废水均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两期工程废水均经院内自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要求后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期工程完建后,三期工程运营期康养中心废水、被服洗涤废水均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传染病房废水排入预消毒池、专用化粪池预处理,一、二、三期废水均经院内自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场区地面除绿化区外全部硬化处理,且防渗防漏。
但为保护区域地下水、土壤安全,应对场地和道路进行硬化,避免废水外流,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增加巡检频次,杜绝废水外漏;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项目分区防渗要求:
①重点防渗区:医废暂存间、医疗废物装载区、污水处理区、柴油发电机房(含储油间)采用防渗混凝土做地面硬化,铺设2mm厚HDPE膜或其他人工防渗层,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房、预消毒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生活垃圾房、消防水池、污水管网,在防渗混凝土地面硬化的基础上,铺设地砖,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道路、广场及其他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做地面硬化。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属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风险源识别有:①带有致病性微生物病人存在着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环境风险;②医疗废水事故排放风险;③医疗废物事故泄漏风险;④危化品泄漏风险;⑤消毒药剂使用风险。要求项目运营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交主管部门备案,严格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对人群健康及周围环境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