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摩乡2021年防汛抢险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05-06-00000087
  • 文 号
  • 信息来源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5-06 15:01:14

各村(社),中心(站所),办公室: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维摩乡2021年防汛抢险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维摩乡2021年防汛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降雨量比往年偏多,大部分降雨集中在汛期,汛期单点性暴雨或大雨有可能频发。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扎扎实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用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标

编制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共同抗灾,保安全、求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1.3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1.3.2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3.3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1.3.4各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1.3.5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预。

1.3.6密切结合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维摩乡所有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河流及小坝塘库区内出现的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上游水库溃坝;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战争或恐怖事件等因素导致的重大险情。

2.工程概况

2.1 流域概况

维摩乡位于砚山北部,地势以石山丘陵为主,全乡辖9个村委会1个社区121个村(居)民小组,2020年末总人口12702户62008人,总国土面积580.5平方公里。全乡共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3座、小坝塘32座、河流4条,属红河和珠江流域。

2.2工程基本情况

库塘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所有库塘大坝为均质土坝,溢洪道为开敞式溢洪道,由于建坝时间长,加之建坝时缺乏技术力量,经过多年运行而导致多数库塘已形成病险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3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2.3.1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

2.3.2洪水高度原则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防洪兴利兼顾,按防汛限汛水位控制洪水;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溢洪道开始泄洪,当遇大洪水时,按溢洪道最大泄流能力泄流,同时打开放水闸门进行泄洪。

3.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3.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

3.1.1根据我乡库塘多年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可能导致库塘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为:

(1)坝体裂缝

(2)超标准洪水

(3)地质灾害

(4)战争和恐怖事件

3.1.2如果流域内发生超标准洪水、地质灾害、战争和恐怖事件,大坝就有漫溢、散浸、滑坡、管涌、裂缝、背水脱坡等危险。

3.1.3如果流域内发生超标准洪水、地质灾害、战争和恐怖事件,泄洪设施失效,大坝就有溃决的危险。

3.2大坝溃决分析

3.2.1如果流域内发生超标准洪水、地质灾害、战争和恐怖事件都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

3.2.2我乡所有库塘均属土质坝,可能全部溃决。

3.3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

无论何种险情的发生,都给水库下游的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而且直接威胁下游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险情监测和报告

4.1险情监测和巡查

4.1.1工程巡查分经常性日常巡视检查、定期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经常性日常巡视检查每月进行1-2次;定期巡视检查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或用水期前后进行;特别巡视检查在发现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在遭遇大洪水时对易发险情的部位指派专人24小时监测、巡查。

4.1.2大坝巡查的主要内容

(1)对大坝表面应注意查看坝面有无积水、部坑、堆积物;大坝坝体有无裂缝、脱坡、散浸、塌坑、隆起、洞穴;坝顶路面是否完好,坝面排水沟是否淤塞积水等。

(2)背水坡坝脚、涵管附近及坝体与两岸接头处是否有散浸、漏水、管涌等。

(3)上游护坡石是否翻起、松动、塌陷错落、垫层流失、架空等现象。

(4)坝体各部位是否杂草生长、垃圾及杂物积存、表面破损、轮廓线起伏歪斜、溢洪道内是否有泄洪障碍物等。

(5)检查放水涵闸是否灵活。

4.1.3工程险情监测、巡查小组

组   长:李景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作人员及各库塘巡查责任人

工程险情监测、巡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4.2险情上报与通报

工程发生险情时,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乡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立即核实1小时内向上级指挥部报告,逐级上报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3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的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5.险情抢护

在大坝出现险情时,放水机闸全部打开,加大泄洪流量,防止洪水漫坝,保证大坝安全。

5.1抢险调度

抢险调度方案:库塘一旦发生险情,水位达到最高水位后仍然上涨,则开启闸门参与泄洪,同时用防汛袋装土加高坝顶防止洪水翻坝。若库塘需要泄洪而溢洪道或输水涵洞发生坍塌等事故不能泄洪,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若情况紧急,可采用爆破作业进行疏通,力保大坝安全。若遇地震或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对大坝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安全时,应开启闸门降低库水位,同时根据位置和损坏程度采取相应的抢险措施。

5.2抢险措施

5.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级防汛抢险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乡防汛机构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5.2.2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如有人畜伤亡,卫生部门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防疫部门要对灾区及时做好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5.2.3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5.2.4由乡社会事务办牵头,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保障灾民的生活。对转移安置的灾民要进行逐个登记,需要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在灾区要防止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发生。

5.3应急转移

5.3.1洪涝灾害对居住地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5.3.2村委会、村小组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由各级主要负责人发布险情报告并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

5.3.3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洪水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3.4各村要按拟定好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转移。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转移。

5.3.5洪水灾害发生后,原则上向附近的高地撤退,具体撤离路线及人员安置的方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到单位、搭棚等安置方式。

5.4转移安置纪律

5.4.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安全第一。

5.4.2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水、雨情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号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要追究其渎职责任。

5.4.3雨、水、险情报告必须准确及时,会商必须迅速,指挥必须果断。

5.4.4对瞒报、漏报险情者要追究责任,对擅离职守者坚决查办,对贻误时机,酿成恶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4.5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团结抗灾,共同承担。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为保证发生洪涝灾害时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抢险救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立乡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指挥抢险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朱坤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李景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杨  波(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何永斌(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田文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沈定高(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周桂毓(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国清(副乡长)

         王丽莹(副乡长)

         苏绍宏(乡党委副书记)

                夏祺勋(党政综合办主任)

         张文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启玲(综治办主任)

                王顺凡(财政所所长)

                朱  伟(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主任)

         赵仕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晶(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马洪程(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忠正(中心校校长)

         唐自伦(卫生院院长)

         张帮勇(司法所所长)

         陈佳伟(交警中队队长)

         陈  雯(文广体旅中心主任)

         刘洪光(供电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办,李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及时了解掌握水情、雨情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水情、灾情报告。

(三)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抢险救灾方案及措施。

(四)传递上级抢险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

(五)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的安排工作。

(六)处理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按照各组职责,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有关抢险救灾工作。

1.宣传动员组

组  长:周桂毓(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夏祺勋(党政办主任)

                陈  雯(文广体旅中心主任)

成  员:文广体旅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各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党委书记)文书、涉及到的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干部。

工作职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稳定工作;发动农户做好农作物的抢收抢种;负责信息编写及上报工作;搞好灾情报道等。

2.物资保障组

组  长:田文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张文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顺凡(财政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并做好粮食、生活用品、木材、麻袋、被褥、草席、水泥等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就位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度、运送工作;负责抢险机具的准备等。

3.抢险组织组

组    长:田文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李景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  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武装部、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全体工作人员

乡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委会工作人员、涉及到的村小组党员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民兵救灾应急分队,每个队50人以上,并组织培训,确保灾情一旦发生,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有战斗力。负责组织重点防汛区域的村民(老、弱、残、幼、学生除外),在紧急情况下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抢险人员的调度、运送工作。

4.现场协调组

组    长:李景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夏祺勋(党政办主任)

成    员:从电信公司、供电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协调及人员调度;负责通信畅通;负责电力保障;负责农业生产恢复。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杨  波(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唐自伦(卫生院院长)

成    员:卫生院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中常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备和运送工作;负责灾区伤病人员的医护工作;负责灾后疾病防疫及疫病的监测、防治工作等。

6.安全保卫组

组    长:何永斌(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沈定高(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林启玲(综治办主任)

张帮勇(司法所所长)

陈佳伟(交警中队队长)

成    员:派出所民警、巡防队员、交警中队工作人员、各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村小组干部和各村护村队

工作职责:负责稳定治安秩序,负责抢险中的治安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期间人员、财物等的保护和管护工作;负责抢险期间因水事所发生的纠纷、斗殴等事件的处理工作等;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公路畅通等。

7.抢险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景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李  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家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灾紧急方案;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方案;负责灾区值班,水量、流量、泥石流等的测定、登记和上报工作;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中每次会议纪要的撰写、上报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险情和抢险等情况的信息编写上报工作等。

8.后勤服务组

组   长:田文俊(乡党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夏祺勋(党政办主任)

成    员:张文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家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各村委会工作人员、涉及到的村小组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抢险应急车辆的调派使用等。

乡防汛抢险指挥部是组织实施洪涝灾害防御预案的决策机构,各成员单位根据灾害发生的情况进行会商决策,明确决策实施的执行部门、时间、方式、要求等,由指挥长签发下达执行。决策一经作出,全乡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综治办:负责维护抢险治安秩序,处理抢险期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情绪稳控工作。

财政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并监督使用情况。

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抢险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负责抢险技术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洪水灾害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储备防汛物资。

交通和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畅通,做好在建公路汛期安全工作,协调运送抢险物资及设备。

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乡防洪排涝规划,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

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文广体旅中心:按照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报道洪涝灾情,宣传抗洪方针政策和动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指导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畜禽疫病防治以及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供应。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负责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并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

供电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中国联通维摩分公司:负责保障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无条件地接受抢险救灾任务。

6.2队伍保障

由乡武装部负责协调岔路口部队50人,并召集民兵应急分队按时就位开展抢险工作;乡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乡机关站所职工50人,各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必须建立抢险应急队伍,队长由村委会(社区 )主任、村小组组长担任,副队长由副主任、副组长、会计担任,成员由各村预备役军人、巡防队、护村护林队员及青壮年组成。险情发生一小时内必须组织好抢险队伍投入各种险情的抢险工作。

6.3物资保障

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采取分级定额储备与村委会(社区)村小组、有关部门自备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并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保管。同时,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根据需要自备当地防汛抢险材料和抢险工具。

6.4通信保障

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水情、险情信息的应急传达方式如下:用有线电话、移动电信手机、网络与上级指挥部通信联系,用有线电话、移动电信手机、网络、车辆与上下联系,用锣鼓、警报器、广播报警。在抢险期间,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和中国联通维摩分公司必须保障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6.5其它保障

6.5.1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及人民群众的转移交通、卫生、饮食等其它保障措施应有序进行。

交通运输:乡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灾区受伤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运送。

基本生活、医疗及防疫: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治安维护:乡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协助地方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治安、交通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交通畅通。

6.5.2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原则: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授权:信息由乡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同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审核、发布。

(3)信息发布的形式: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印发信息简报等。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公众发布。

7.《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7.1启动与结束条件

7.1.1启动的条件

水利工程挡水建筑物: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缝、滑坡、管涌、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水时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水不畅,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急大坝安全的险情,启闭设施失灵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水利工程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当年调度方案。

7.1.1.2其它原因如地震、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漂移物体、危险品等可能危急大坝安全的险情。

7.1.1.3超标准洪水

(1)出现超过批准设计中校核标准的洪水。

(2)根据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预报水库所在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

7.1.1.4经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的审批部门批准的需启动应急预案的其它紧急情况。

7.1.2结束条件

7.1.2.1预计的可能发生的险情在预见区内没有发生,且可能发生险情的条件已消失,不复存在。

7.1.2.2启动《应急预案》后,险情已被排除或已得到全面控制,通过修复已能确保工程安全,且灾民已得到妥善安置,居住、生活条件已解决,医疗保障措施已落实,恢复重建已启动。

附件1:维摩乡2021年度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名单

附件2:维摩乡2021年度小坝塘防汛安全责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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