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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履行好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职责,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爱国爱乡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引导侨资侨智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3.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愿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治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5.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履行海外侨胞社团联谊等职责,促进海外侨胞关系及社团和谐健康发展,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融入和回馈当地社会,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6.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7.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加强侨联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侨联建设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使侨联干部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
8.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侨联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侨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省委“3815”战略文山行动、“拼经济”“三个一”等中心任务,自觉践行侨联“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侨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侨联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
1.狠抓领导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全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三届侨联委员会换届履职后,及时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直机关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先后完成党支部换届和侨联党组设立工作,新一届侨联主席当选党支部书记、党组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侨联分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岗位责任,加强了党建工作领导,保证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会议精神等,依托王建川事迹陈列馆、砚山县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采取讲授专题党课、现场教学和开展理论研讨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年内,累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县级方案,相应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均能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党员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提出批评意见,圆满完成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加强“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深入挂包村上党课8次,调研乡村振兴、“三个一”、侨乡文化、产业发展、侨情资源、群众信访件等工作20余次,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绿美行动”到阿舍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80余人次,党员参加“双报到双服务”活动人均超过6小时。
2.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原则,调整充实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侨联年度工作要点,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国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涉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议,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年内,累计召开意识形态会议4次,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次,严格落实行意识形态责任派单4次23条,完成23条,完成率100%。二是高度关注海内外侨胞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采取节日送祝福视频、茶话会等方式,加强海内外联谊渠道,强化桑梓之情,抓实归侨侨眷的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领侨界群众树牢“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要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侨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勤政廉政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思想、文山州“一把手”勤政廉政监督预警工作办法(试行)等,针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进行梳理,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二是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挖细查廉政风险点,准确评定风险等级,共排查内部机构3个,梳理个人岗位7个,查找风险点52个,评定高级风险7个,制定防控措施51条。三是严格对照负面清单,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收受“红包”、办公用房清查等自查自纠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向成员、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5份、推送“致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共11份、拟定《家庭廉洁之约》5份、开展家访1次,促使干部职工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耳边风”,提醒成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年内,累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4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廉政谈话8人次,谈心谈话9人次。
4.坚持依法行政,抓实法治意识教育。县侨联立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学习要点,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依托“三月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结合“三个一”工作、“七城创建”和“绿美文山先锋行”等活动,深入乡村振兴挂包村和网格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网络诈骗、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普法强基等宣传内容,2023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
5.坚持为侨服务宗旨,夯实侨联工作。
一是建好侨胞之家“聚侨心”。按照“五有”标准,建好“侨胞之家”4个,利用国家节日庆典和民族传统节日组织侨界群众开展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使广大归侨侨眷“聚有场所、学有组织、娱有平台、诉有渠道”。今年,依托“侨胞之家”开展学习贯彻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第十一次全国侨代会精神7次场次300余人次;组织开展“迎新春·悟精神·送祝福”新春茶话会1次,“浓情端午感党恩”中华传统节日活动4场次,“迎中秋庆国庆”座谈会4场次,进一步增强侨胞的凝聚力、向心力。2023年1月,江那镇书院社区“侨胞之家”被中国侨联通报表彰为 2022—2023年度全国侨联系统“侨胞之家”典型选树单位。二是抓实帮扶救助“暖侨心”。时刻关注归侨侨眷生产生活状况,用实际行动让侨界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成效明显。积极争取到中央华侨事务预算补助救助项目经费1万元、云南省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专项资金2.7万元,适时对困难归侨侨眷进行帮扶救助,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实处;稼依镇侨园社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冰雹灾害后,县侨联及时深入社区调研察看灾情并向上级报告,州侨联领导先后2次到侨园社区调研,召开归侨侨眷座谈会听取群众诉求,为灾后自救出谋划策、争取上级支持;争取香港苗圃行动到富侨、和侨、侨园3个涉侨社区考察冷库、路灯、排灌沟渠等公益项目,为涉侨社区实施公益项目资助,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基础;抓好技能培训“强侨技”。争取归侨侨眷技能培训项目经费2万元,分别在侨园社区开展梨树种植技术培训1期,在平远镇富侨、和侨2个社区开展中餐烹饪技术培训1期,进一步帮助困难归侨侨眷提高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和致富路子。做实产业帮扶“助侨富”。在富侨社区投入产业发展资金5万元,建设“蓝莓”种植示范基地1个,通过项目助力侨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培育侨乡文化“展侨彩”。争取中央华侨事务预算项目经费5万元,在稼依镇侨园社区实施“侨乡文化”项目,培育具有“侨”元素和特色社区文化,筑牢侨界群众的“根、魂、梦”的思想。三是发挥资源优势“聚侨力”。积极服务砚山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到“侨连五洲·七彩云南”第19届东盟华商会华商侨商一行25人到砚考察;以“汉语、文化、寻根”主题,承办2023“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营活动1期、协办2023年“中国寻根之旅” 夏令营文山营1期,让来自越南Anzedu外语中心的76名华裔青少年和德国慕尼黑巴伐利亚中文学校营员18人,感受到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和我县风土人情、饮食文化,从而增进海外华裔青少年对中国国情的认知、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感情认同为主线,搭起中越、中德友谊之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处理日常运转工作,掌握、反映工作动态;负责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资产、信息及行政管理、后勤、会务、对内接待等工作。
2.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负责联系结对子,联系团体并组织侨界有关活动;协调海外联谊工作,指导下级侨联拓展对外联络工作,开展海外侨胞的交往和联谊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专业团体及重点人士、有实力的企业家、华商等到砚山开展引资引智工作;加强海内文化交流、推进海外华文教育,联系并服务侨资和侨属企业,接受和管理海外用于公益事业的捐款;负责侨务对台工作,国外侨情调研,建立海外社团、侨领、知名人士、企业及引资引智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侨胞之家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调研、慰问和救助审查、华侨事务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县人大代表中归侨侨眷代表、县政协中侨界别委员的人事推荐和服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对口安排的工作任务;负责建立县内侨情信息库。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股、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纳入单位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如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部门需对差异原因做出详细合理说明。)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295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954.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8602.81元,增长28.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602.81元,增长28.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295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554.67元,占总支出的93.82%;项目支出77400.00元,占总支出的6.1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2815.67元,增长24.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415.67元,增长17.77%;项目支出增加65400.00元,增长545.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5554.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9347.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07.54元,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4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华侨事务经费:37000元,2023年慰问困难归侨侨眷:27000元,2023年富侨社区建设“侨胞之家”项目经费10600元,退休人员安家费2800元。
工作开展情况:
(1)2023年云南省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专项资金27000元,适时对困难归侨侨眷进行帮扶救助,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实处;
(2)支付2023年富侨社区建设“侨胞之家”项目经费,由于财政困难2023年未能及时支付:10600元。
(3)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项目助力侨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37000元。
(4)退休人员安家费2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954.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2815.67元,增长24.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98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4%。主要用于是发放工资、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2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1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5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上级调研工作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上级调研工作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如部门本年度有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应参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公开内容对相关支出情况进行披露。)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07.54元,比上年增加6148.40元,增长6.1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43607.54元,水费:600元,电费2000元,其他交通费: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31416.4元,其中,流动资产21485.24元,固定资产9931.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9.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