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0 16:47:21     来源:县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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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机关建设,全面筑牢“信仰红”。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及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委主题教育协调机制,督促各机关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4本必读书目。截至12月,机关党组织集中学习必读书目1030场次,到王建川事迹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121场次1481人次,领导党员干部讲党课184次。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累计查找问题148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1610余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广泛开展“党员大培训、基层大宣讲”活动。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1190余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2期137人,其中1期选派县直机关43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到浙江大学培训,均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文山机关大讲堂”5期490余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1期240人;组织参加文山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比赛活动,县税务局党总支荣获一等奖。

2.突出党建责任落实,牵牢责任“牛鼻子”。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机关党建“书记抓、抓书记”,督促机关党组织扛实党建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工委员会20次,研究制定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及标准,召开2023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健全机关工委“领导分管、干部联系”挂联服务基层党组织长效机制,挂联跟进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160余次,对工作靠后的机关党组织书记适时约谈、提醒,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四是加强考核推进。制定完善2023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办法、“机构联盟”党组织考核办法等,推动县直机关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开展2022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定“好”等次28个,“较好”等次28个,“一般”等次2个,对评定为“一般”的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党建考核存在问题跟踪整改。

3.突出基层基础质效,强基固本“筑堡垒”。一是开展“扩先提中治软”行动。组织155个机关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定先进64个,中间89个,后进2个,建立“先进、中间、后进”党支部工作台账,注重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加大后进党组织整改提升。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年内收取党费53.06万元。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每月排查更新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名单,严格按“5大步骤25个程序”要求发展党员,落实“全程纪实”和“一人一档”制度。2023年发展党员21名,预备党员转正35名,党员身份认定112名,对2022年以来发展的53名党员开展“回头看”。四是优化党组织设置。督导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和空缺委员补选,撤销党支部22个,重新组建党支部9个(其中“机构联盟”党支部6个),按期换届25个,补选委员42个。五是加强“智慧党建”信息录入。盯紧“云岭先锋”平台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达标建设等信息指标录入,每月录入率均达到100%。六是强化阵地建设。聚焦党旗党员徽章使用不规范、制度上墙过多、宣传标语陈旧,宣传内容未及时更新进行清理规范。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2周年。

4.突出党建业务融合,机关党建“有品牌”。制定县直机关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县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等文件,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一是抓模范机关建设。制定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考核评价清单,同步融入“清廉机关”“绿美机关”建设全覆盖,新培育“清廉机关”示范单位4个、巩固提升11个,推送40个县直机关单位参加文山州第二批“绿美机关”评审。二是抓党建品牌创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目标,把党建品牌创建作为“书记创新项目”,在县直机关开展“十佳机关”党建品牌评选活动,有38家县直机关单位参评,不断深化“一机关一品牌”建设。三是培育党建示范典型。贯彻落实县委培育“一城两区三轴”党建示范要求,培育党建示范点5个,申报四星级党支部3个,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5.突出服务中心大局,党建引领“强功能”。一是紧盯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机关党组织带领党员干部团结一心向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现代农业示范县聚焦靠拢,向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一线对接延伸,推动全县GDP增速排名全州第一、全省前列。二是聚焦“三个一”工作,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挂联包保责任,全面深入挂包村、包保网格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推动村(社区)党的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作用。三是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党员干部挂联党支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绿美文山先锋行”等活动。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1192次4049小时,活动参与率87.78%,1213名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6546次15721小时,活动参与率91.03%,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1270余次、列席指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1510余次,57个县直机关部门聚焦基层治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围绕群众、基层和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研究制定的“三服务”清单310条完成302条,县直机关1796名在职党员承诺践诺,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示范岗645个,组建党员突击队70个,推进重点项目450余个;开展“四必到五必访”成功化解纠纷1438起,解决困难124个,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160件。四是开展“县直机关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大擂台’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组织100余名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到文山州政务服务局等机关党建示范单位观摩学习,县政府办等5家示范单位围绕党建业务融合、党建品牌创建等作经验交流。配合州直机关工委认真筹备召开文山州直机关2023年第一期“文山之干·书记大擂台”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砚山现场推进会,州直机关工委、州效能办领导,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各县(市)效能办、机关工委领导干部100余人到砚山参会,观摩学习“党建引领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建设”成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员志愿服务”成果,砚山县直机关工委作为全州7家示范交流单位之一,在会上作“党建引领拼字当头,实干为要践行‘两场革命’”主题汇报交流,着力宣传我县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经验成效。

6.加强工委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高度重视工委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工委领导班子坚持推进“带队伍、强素质、提效能”行动,对工委干部严管厚爱并重,特别是结合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干部职工从政治上激励、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切实加大党内关爱力度,工委领导干部与职工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力所能及地落实工会慰问、年休假制度等,为党员干部打造有温度的“暖心巢”。工委内部评选为民服务模范标兵2名,有3名干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选派5名党员干部到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等地学习充电。二是高度重视关心老干部。定期关心慰问工委退休干部,开展送学上门,教育引导退休干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在所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管好家庭子女,引领社会正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组织宣传股;3.党员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376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124.06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6.92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210.40元,增长19.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934.72元,增长22.28%;上级补助收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其他收入减少165724.32元,下降100.3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较2022年度本单位人员调入2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6.57万元其原因是将党费账户单独设立账套进行核算,因此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74636.86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690.46元,占总支出的97.86%;项目支出37946.40元,占总支出的2.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7178.52元,增长77.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9232.12元,增长74.11%;项目支出增加37946.4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因人员调动本年度增加了2人,本年度增加了对离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进行了补助项,因此较上年度的项目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6690.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9489.30元,占基本支出的7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688.36元,占基本支出的29.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46.40元。其中: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砚山县直机关离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312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5%。与上年相比增加387934.72元,增长40.1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本年度增加了2人,并增加了对离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进行了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935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8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69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根据中央厉行节约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根据中央厉行节约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88.36元,比上年增加12627.42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因增加人员导致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617.36元,印刷费170元,水费1201元,电费2000元,邮电费4800元,差旅费1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4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48706.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611.24元,固定资产37094.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48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03.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公开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