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801000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守底线。健全和落实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半月排查研判、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相互协同的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发现和锁定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年,全县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信息共发布12期150263人次,录入系统总数15259户66541人,其中脱贫户14742户64702人,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1580户5958人。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找准返贫致贫风险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分类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引导通过产业和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对无劳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今年已消除风险29户114人,所有监测对象均按程序要求纳入和退出。二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保稳定。产业发展上,依托9个集中养殖区,引导搬迁群众牲畜养殖600余头(只),新增发展经济林果种植700余亩。就业帮扶上,12个搬迁安置区群众转移就业2344人,转移就业率92.39%,其中:脱贫劳动力1452人,转移就业率92.26%,设置公益性岗位79个,有意愿及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已动态清零。基础保障上,及时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生活设施短板,安置区道路通畅率、通水率、通电率均达100%,搬迁安置点活动场所、公共厕所、村庄绿化、两污处理等设施全部建成。住房保障上,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引》要求,将新增人口搬迁住房问题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三是抓实产业联农带农增活力。以本地优势资源为依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继续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增效、群众增收,全县13903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及监测户与133户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利益联结,“双绑”覆盖率达100%。通过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等方式,把产业发展效益落到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上。四是抓实衔接资金级项目管理增效益。2023年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132.35万元,实施各类乡村振兴项目37个类别,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美丽村庄。特别是抓实平远片区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三个示范区”建设,引领全县乡村全面振兴。累计投入资金7.8亿元,完成平远、稼依集镇11条12.8公里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成田心和新平2个民族文化广场,实施迎丰路“拆墙透绿”工程、“百千万”示范等项目,平远片区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把凝聚人心工作做到家,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2023年12月6日王予波省长到砚山调研后,于今年1月5日在省委整改办报告上批示:我在平远调研了解到砚山县在抓“三化”治理上下了功夫,旗帜特别鲜明、态度特别坚定、工作特别有力、措施特别得当、方法特别稳妥,成效特别显著,要加以总结、指导、提升,久久为功,打造具有引领、学习意义的“三区”建设先进典型。在做好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开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共清理2013年以来投入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衔接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达121个1.83亿元,按清理、登记、确权、移交、管理维护的程序,登记确权管理率达100%,做到了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应确尽确、应管尽管。五是抓实乡村建设优环境。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域推进绿美建设,建成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校园1个,省级绿美示范村庄4个、州级绿美村庄210个,蚌峨乡、柏布榔村、普炭公路和砚山机场公路、砚山产业园区荣获省级绿美标杆示范项目;投入资金1780万元,建成农村卫生公厕26座、卫生户厕10000座,健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配套健全农村环卫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抓实基层治理“一网兜”,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管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县治安警情和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7.7%和51.2%,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全州第1位。例如,阿猛镇顶丘与租白长达40余年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引进光筑集团到该地块发展蓝莓产业,原来的“争议地”成为“增收地”。六是抓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强保障。全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深入排查并及时掌握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变化等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和数据资源库并纳入监测范围,全县低收入系统共纳入低收入人口3.17万人。七是抓实问题全面整改促提升。对标上级反馈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全面抓实整改,并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积极查找自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群众增收、监测帮扶、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统筹各部门资源力量,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补齐短板,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顺利开展。目前,国家考核及督查、巡查等反馈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规划和计划股、社会扶贫及帮扶协作股、产业金融及老区建设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79288.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7288.97元,占总收入的96.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2000.00元,占总收入的3.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99587.73元,下降1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31587.73元,下降17.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2000.00元,增长9.1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支出为由乡村振兴局监督管理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再纳入我局财政预算,也不再过我局账户二次分配;二是上年由教体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2875000元转入我局实施;三是为收回以前年度上海帮扶产业发展资金,聘请律师走法律程序所需律师费,申请财政拨入的其他收入款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589304.44元。其中:基本支出3777648.17元,占总支出的39.39%;项目支出5811656.27元,占总支出的6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3529.80元,下降16.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8027.38元,下降8.66%;项目支出减少1565502.42元,下降21.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未及时清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导致基本出去下降;二是本年度未安排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清算,导致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7648.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47291.75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356.42元,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1656.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职工死亡抚恤费278897元,生活补助2901482元为雨露计划及雨露计划+项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6801元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办公费27232.8元,差旅费52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728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1%。与上年相比减少1972638.42元,下降17.6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项目支出为由乡村振兴局监督管理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再纳入我局财政预算,也不再过我局账户二次分配;二是上年由教体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2875000元转入我局实施;三是为收回以前年度上海帮扶产业发展资金,聘请律师走法律程序所需律师费,申请财政拨入的其他收入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1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5610.56元,死亡抚恤2844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93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884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300.7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93.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82941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747614.22元,生产发展22000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88180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1683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4168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33531.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44%,完成年初预算的7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81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56%,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元,支出决算为4168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3353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81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部分车辆维修费财政未及时清算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减少9216.54元,下降1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68.54元,下降1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8.00元,下降9.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予以清算部分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拓展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拓展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356.42元,比上年减少22850.58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清算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百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东西部协作、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巩固脱贫攻坚拓展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779245.25元,其中,流动资产8,657,519.96元,固定资产120,930.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19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801111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16044222932.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