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201000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有关农业生产的方针政策。
(2)根据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全县粮经作物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组织全县粮豆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增产集成技术推广,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负责全县粮经作物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开展先进的粮经种植技术普及应用服务,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4)探索粮经作物和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加工技术,实现农产品增质。
(5)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科技素质。
(6)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其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辅助组织,以及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科技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种植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7)完成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在确保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同时,抓实蔬菜(含辣椒)、水果、花卉、蚕桑、甘蔗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2023年,预计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1.4万亩,完成计划108.1万亩的103.05%,预计实现产量32.32万吨,完成计划31.5万吨的102.6%;预计完成蔬菜(含辣椒)种植面积84.55万亩(其中:叶菜类22.63万亩、辣椒57.83万亩、生姜4.09万亩),完成计划82.7万亩的102.24%。
(1)蔬菜(含辣椒)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预计砚山县蔬菜播种面积累计84.55万亩(其中:叶菜类22.63万亩、辣椒57.83万亩、生姜4.09万亩),完成计划82.7万亩的102.24%,预计实现产量89.86万吨(其中:叶菜类28.55万吨、辣椒53.09万吨、生姜8.22万吨),实现农业产值23.48亿元(其中:叶菜类7.42亿元、辣椒13.59亿元、生姜2.47亿元)。全县有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29个5.1万亩。辣椒百千万种植示范基地36个3.5万亩,其中万亩示范完成2片20266亩,千亩示范完成7片8574亩,百亩核心示范区完成27片6125亩。
(2)规模化、标准化水果产业示范基地不断增多,产值不断增加。目前全县培育了彩标公司、文山拜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莓隆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诏然合作社、同心林果合作社等59家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果规模化种植,种植面积3.1万亩,占水果面积13.25万亩的23.4%,形成贯穿全县的五个特色水果产业区。共发展水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30个2.5万亩,其中苹果基地2个2000亩、桃子基地6个4760亩、李子基地5个4010亩、石榴基地1个3500亩、柑橘基地4个1340亩、梨基地1个1200亩、百香果基地1个50亩、蓝莓基地10个8531亩。2023年预计在园水果面积13.25万亩,收获面积8.35万亩,比上年同期7.72万亩增8.16%,产量8.16万吨,比上年同期6.88万吨增18.61%,产值6.4亿元,比上年同期2.77亿元增131.05%。培育了“莓隆镇”“听湖”“南国苹果”“阿囡阿宝”“侨园梨”等企业品牌,水果产品认证6个。注册商标“同心玉果”、“诏然水果”2个商标。
(3)抓实稻谷生产。2023年,全县预计完成稻谷种植面积13.3万亩,其中水稻10.77万亩、水稻旱作2.53万亩(包含农户种植7607亩、土投公司及其它公司种植17733亩),水稻旱作示范522.5亩,其中核心样板178亩,分布于干河乡马鞍山53亩、盘龙乡青海村125亩。发放水稻种子210公斤,农膜1900公斤,复合肥370包。成水稻旱作杂草防除试验1组。完成多年生水稻高产栽培124亩,占计划任务100亩的124%。
(4)抓实玉米生产。全县预计完成玉米种植面积65.04万亩,占计划63.2万亩的102.9%,预计实现产量22.3万吨,完成计划21.47万吨的103.9%。在指导好全县大面积玉米生产种植的同时,一是做好2023年部级玉米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示范县项目实施。打造百千万示范田建设,在全县11个乡镇完成20个百亩攻关田2233亩,平均单产469.64公斤,在平远、稼依、维摩、江那、阿猛5个乡镇完成5个千亩示范方5350亩,平均单产430.82公斤,在平远、稼依、维摩、江那、阿猛5个乡镇完成5个万亩示范片5万亩,平均单产382.51公斤,辐射带动全县示范种植13万亩,平均单产358.54公斤;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实施完成新品种试验示范7组,其中:品种筛选试验1组、引种试验2组、品种展示2组、密度试验1组、玉米“2+X”氮肥总量控制试验1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年内完成培育种植大户10户,其中平远镇2户,维摩乡5户,江那镇3户。二是做好云南省玉米产业体系砚山试验站新品种展示。展示涉及玉米品种54个(其中新品种53个、对照品种1个),展示品种顺序排列,不设重复,采用行距80㎝×株距20㎝精量播种栽培技术,种植密度4000株/亩左右,每个品种种植面积96平方米。通过展示,53个新品种中,比对照品种(五谷3861)增产的有48个品种,亩产500公斤以上的有23个品种。“田单6号”、“TR29”、“点谷227”、“云瑞3739”、“楚2023-2”、“慧玉3号”等新品种综合性状表现较好,适宜在砚山县域内推广种植。
(5)抓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23年,砚山县通过培育种植大户及发动党员干部带头种植的方式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929亩,占计划的800亩的116.1%,辐射带动全县发展种植6334.4亩,占计划6000亩的105.6%,加权平均玉米单产458.46公斤、大豆单产59.91公斤。项目资金就位120万元,采购物资93.07万元,资金使用率77.56%,支付资金16.26万元,资金支付率17.47%。共发放大豆种子8516公斤,玉米种子9978公斤,复合肥52吨(1300包),农药(除草剂)200瓶(500ml/瓶),机耕874.4亩。
(6)抓实烟粮协同发展示范。2023年烟粮协同发展示范完成2100亩,占计划2000亩的105%,分布在4个乡镇。其中:稼依镇1800亩(烟后豆100亩),阿猛镇100亩,者腊30亩,蚌峨70亩,平远100亩。项目总投资40万元,采购物资12.44万元,未形成支付,其中:采购玉米种子3800公斤11.4万元,大豆种子400公斤1.04万元。
(7)抓实小麦生产。2023年全县完成小麦种植12.82万亩,产量1.09吨。一是做好小麦外送品比试验。承担了国家小麦产业技术体系砚山示范县小麦新品种试验20个品种和穿梭育种材料试验199份,通过试验,从199份穿梭育种材料中筛选出综合表现较好的25份材料继续试验,从20个试验品种中筛选出综合性状表现较好的7个品种继续试验。二是做好小麦新品种示范。承担省农科院粮作所小麦室小麦新品种示范5个品种,示范面积579.4亩,其中:云麦80示范49.3亩、云麦76示范50.6亩、云麦112示范418.2亩、云麦69示范23.5亩、云麦53示范37.8亩。通过示范,从5个品种中筛选出适应性强、品质优、抗病性好,表现出较好的丰产性的云麦53、云麦112、云麦69三个品种,适合在砚山县大面积推广应用。
(8)抓实薯类生产。主要采取三种组织模式发展冬马铃薯,其中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大户为主。积极发展50亩以上的合作社、种植大户137家,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冬马铃薯种植2.96万亩,辐射带动当地群众种植冬马铃薯7.89万亩,亩产鲜薯1.8吨,实现亩产值5400元,亩纯收入1800元,实现总产量142079吨,总产值42624万元,纯收入14208万元。全县红薯计划种植1.8万亩,实际完成2.36万亩,完成计划的131.2%。为缓解砚山红薯生产发展无自主品种可选的困境,今年承担省农科院粮作所云南省甘薯新品系多点试验一组8个品种。
(9)发展甘蔗产业。全县甘蔗种植面积3134.8亩,新植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完成1312.3亩,其中,八嘎852.1亩、蚌峨158.4亩、盘龙乡301.8亩;糖料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面积完成1312.3亩。
(10)发展花卉产业。完成花卉种植面积3.92万亩,预计实现花卉农业产值12088.39万元。全县种植花卉、城镇绿化苗木生产经营实体21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个,县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个。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粮豆作物推广室、油料作物推广室、水果推广室、蔬菜作物推广室、特色作物推广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567,85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576.91元,占总收入的91.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0,278.82元,占总收入的8.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5,007.05元,增长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407.78元,增长3.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61,599.27元,增长108.69%。主要原因是一是发放2020年至2021年高层人才科技人才生活补助,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7,576.91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799.91元,占总支出的85.93%;项目支出466,777.00元,占总支出的14.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728.23元,增长1.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3,479.31元,下降9.04%;项目支出增加318,207.54元,增长214.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发放2020年至2021年高层人才科技人才生活补助,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比上年增加,三是本年度退休2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0,799.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4,80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6.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998.88元,占基本支出的3.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77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25,000.00元,死亡抚恤75,177.00元,事业运行6,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7,576.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与上年相比增加123,407.78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发放2020年至2021年高层人才科技人才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3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21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225.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70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00,120.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080.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05.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88,52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988,528.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7,12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30,11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5,859.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88%,完成年初预算的4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2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12%,完成年初预算的42.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1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5,859.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2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导致公务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93.75元,增长6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129.75元,增长10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36.00元,下降30.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给予清算以前年度车辆维修欠费及厕所革命和人居环境整相关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1,776,722.14元,其中,流动资产871,253.5元,固定资产905,468.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70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201111
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160503519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