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0 08:30:16     来源:砚山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704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1000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负责县级部门划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基本程序和环节,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等),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工作。

10.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1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立足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促服务基础再夯实。一是全面推进事项清单化管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本地化实施要素并配置、发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521项,承接发布率100%,其中:县级发布1392项、乡(镇)级发布88项、村级发布41项,除涉密事项外,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二是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制定《砚山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赋予平远镇168个事项、其他乡镇153个事项,11个乡镇的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并公布;编制公布《砚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共240项。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在县政务中心建立“好差评”服务评价机制和回访整改机制,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回访率100%,好评率100%。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从制度上入手,制定“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方案,打破惯例、缩短距离。梳理出“跨省通办”事项147项,“省内通办”事项834项,累计提供跨省通办服务6800余次。二是优化政务服务质量。增设县级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推进群众办事“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2023年县级政务大厅办件276917件,综合窗口网上办件810件。探索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定“容缺+预审”工作方案,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81项,容缺受理事项办件量达35501件。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并联审批机制,打造项目审批“快车道”。实施投资项目选址多部门联动的“联合踏勘”,推进项目落地全面提速80%以上。2023年并联审批中心接件329件,组织联合踏勘66次,总投资金额210.39亿元。

3.打造阳光高效交易平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推进评标工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利旧建新”的原则,建设“同室不同评”工位制评标和门禁系统。二是交易规模平稳增长。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全流程电子化率100%。全年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03个,同比增长10.9%;成交金额61.71亿元,增长162.87%。三是减轻企业投标负担。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缓解投标人的流动资金压力。全年成交交易项目203个,69个项目使用电子保函,共释放投标保证金5487.45万元;减免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78个,减免金额1270.30万元,减免率 78.86%。四是服务三农促进发展。“农交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全县共144个合同完成交易鉴证,交易金额52177.05万元,占全州交易量57%,成交金额走在全州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经济审批股、建设审批股、社会审批股、综合审批股、交易监督股、信息技术股、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6191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1366.50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44.00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5569.91元,增长5.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748.91元,增长5.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179.00元,下降74.1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入及政策性调整工资、清算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23年上级单位补助工作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661910.50元。其中:基本支出5108846.50元,占总支出的76.69%;项目支出1553064.00元,占总支出的23.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5569.91元,增长5.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4126.15元,增长25.69%;项目支出减少698556.24元,下降31.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入及政策性调整工资、清算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等,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项目预算安排减少,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08846.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48956.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890.30元,占基本支出的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306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砚财预〔2023〕20号 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164520元,用于保障乡(镇)108个村、站为民服务中心及县级政务服务专网服务支出。

2.砚财预〔2023〕39号 砚山县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费用1000000.00元,用于支付者腊、蚌峨、江那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服务费170000.00元,用于支付乡(镇)村55个站点房屋质量鉴定服务费。

3.砚财预〔2023〕26号 政务服务中心运维经费100000.00元,用于支付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维修改造款。

4.砚财预〔2023〕28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标准化建设费用108000.00元,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开评标室提质改造建设费用。

5.砚财预〔2023〕4号 其他收入补助资金10544.00元(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补助培训费),用于支付乡(镇)赋权扩能培训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1366.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增加375748.91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入及政策性调整工资、清算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等,导致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356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701045.3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41450元、公用经费支出359595.3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252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1000000.00元、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房屋质量鉴定费170000.00元、政务服务中心运维经费100000.00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提质改造108000.00元、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1645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20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8776.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7.99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9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768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8904.36元、事业单位医疗161148.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7339.9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91.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9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5090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3546.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9040.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57%,完成年初预算的7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5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43%,完成年初预算的45.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46.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904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5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肃预算控制,严控“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81.33元,增长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9.67元,下降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41.00元,增长57.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部门到我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公共资源交易督察、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赋权扩能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产生接待8批次90人次,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本年车辆维修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工作、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建设、项目选址现场踏勘、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乡(镇)赋权扩能工作指导、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部门到我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公共资源交易督察、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赋权扩能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60.38元,与上年减少294436.92元,下降51.06%,主要原因一是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减少,相应劳务报酬较上年减少;二是受县级财力影响,公用经费未能完全清算,预算执行率较上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493.65元、邮电费12937.40元、差旅费22122.00元、维修(护)费13566.00元、公务接待费45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40.33元、其他交通费用117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95259285.31元,其中,流动资产94815656.42元,固定资产443628.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6012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641.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40.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1111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409052779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