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0 08:19:17     来源:稼依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1006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000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通过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全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23636万元,项目到位资金6374万元,完成全年预期项目总投资的131%,创历史新高。成功引进云南永顺公司到落太邑村发展蔬菜产业,实现落太邑村产业发展规模化零的突破;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为砚山县新增天然乳胶制品生产项目1个。筹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项目谋划专题研究会,充分发挥助企服务员政企沟通桥梁作用,切实推动企业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打造具有稼依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共举办企业家座谈会2次,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合作共赢,促成85家企业、7家金融机构形成合作,解决企业发展资金2700万元。精准选派103名驻企服务员,上门服务600余人次。2023年,稼依镇市场主体数量达到4305户,同比增长90.4%。

2、依托松南、万宝春园等龙头企业,流转土地面积1.76万亩,种植蔬菜4.95万亩,总产6.4万吨,产值稳定在5.3亿元以上,获得中国绿色食品A级认定15个、云南省“十大名菜”2个。加快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积极推动鱼腥草、补佐长粒香大米、马铃薯、红薯特色产业种植共14800亩,实现产量3100余吨,年产值达7028.5万元,辐射带动农户3500户,以点带面,实现“一村一产业”。持续抓好商品牛养殖、畜牧科技示范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23年,全镇大牲畜、生猪、羊、家禽存栏分别为7640头、15281头、8218只、233864羽,蛋肉总产量完成2586吨,实现产值2.04亿元。扛牢扛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3802.93亩,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3、结合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和开发补佐软籽石榴、侨园梨、百香果、枇杷品牌潜力,全年种植共6100亩,实现产量1800余吨,年产值1068.8万元,带动3300户农户增收。精细网格化管理,全镇共建大网格9个,微网格273个,专属网格17个,并依托网格员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全科宣讲团,开展法治宣讲181场,覆盖2万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个,演出7场次,惠及群众2.5万余人。化解矛盾纠纷达成书面协议并履行107件,同比下降40.56%;刑事立案63件,同比下降12.50%;信访数量19件,同比下降17.39%,实现“三降一扭转”工作目标。大稼依社区被列入省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小石桥社区被列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创建州级亮点示范类美丽集镇,深入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全年共植树6000余棵、种花4.17余万株,绿化面积约9200平方米。投入10余万元,完成绿美公路15公里,种植石榴树、三角梅等花卉8.5万余棵。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共发动群众2.3万余人次,清理乱堆乱放700余处、拆除残垣断壁59处、清理沟渠60.5公里。组织“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100余次,发动学生3000余人次,用好村规民约、“红黑榜”卫生评比等制度,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不断巩固“绿美建设”成效,全镇90个村组初步达到“弄干净、摆整齐”标准。

4、加大教育投入和教育项目建设,投资1543.6万元建设稼依小学、店房小学、大坝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和教学楼;投资82.43万元建设改造店房、落太邑、补佐、大尼尼小学爱心澡堂。资助家庭贫困学生3292人次,资助金额达100.92万元。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7个,签约19139人,履约率100%;建成小石桥国医馆,大力发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全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6.99%和95.73%;持续做好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工作,全镇农村低保保障736户1329人,城市低保保障49户69人,城乡临时救助48户229人,城乡特困人员27户29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孤儿、临时救助等补助资金616万元。实施大病救助71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4946人次,慢性病签约服务4713人。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惠及困难群众285户110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爱卫创卫办公室、人居环境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

2、砚山县稼依镇人大

3、砚山县稼依镇党委

4、砚山县稼依镇财政所

5、砚山县稼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砚山县稼依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砚山县稼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稼依镇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稼依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砚山县稼依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

2、砚山县稼依镇人大

3、砚山县稼依镇党委

4、砚山县稼依镇财政所

5、砚山县稼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砚山县稼依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砚山县稼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稼依镇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稼依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砚山县稼依镇综合执法大队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829575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44572.32元,占总收入的94.6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51183.54元,占总收入的5.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85485.83元,增长2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82838.29元,增长25.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02647.54元,增长78.5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8279660.4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9587.42元,占总支出的30.67%;项目支出26540072.98元,占总支出的69.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05628.57元,增长25.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59035.41元,下降33.29%;项目支出增加13664663.98元,增长106.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39587.4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17915.6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1671.82元,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40072.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47079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资金1680000元;上海援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82500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50000元;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475000元;文山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00000元;砚山县稼依镇落太邑村委会高寨村小组提升村容村貌建设资金200000元;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63290元;砚山县2023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砚山县稼依镇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资金3060000元;稼依镇鱼腥草和辣椒产业链配套设施资金5800000元;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7度抗震设防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元;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费补助资金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3457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2%。与上年相比增加3032838.29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本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0411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7%。主要用于政府、人大、党委及全镇机构的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 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5.教育()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37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开展、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084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社保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918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占-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392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社区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日常运行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03913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4%。主要用于扶贫等项目支出、农林水畜等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日常运行等;

13.交通运输()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支出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 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2298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4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 支出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408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灾情防控及应急防控支出。

23.其他()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000元,决算为21612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3930.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73%,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元,决算为221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27%,完成年初预算的85.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000元,支出决算为21612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393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元,决算为221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02.36元,下降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69.36元,下降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33元,下降16.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稼依镇党委、政府、民政及各个挂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252.41元,比上年减少236435.59元,下降25.27%,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缩减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804945.07元,其中,流动资产1773938.31元,固定资产103100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16755.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538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03.29平方米,账面原值2048750.6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时,包含了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在内,为全镇全年的各项资金“三公”支出,而年终决算时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不计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内,故“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年终决算差异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的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111

砚山县稼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51122515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