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01000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4、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驾驶员,查处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
6、负责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7、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
8、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9、负责公安机关内部计算机的安全监管和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契机,深化打击整治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1)打击违法犯罪。
(2)履行社会监管职责。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命案防控。
(4)交通管理整治。
2、抢抓机遇,努力推动平远片区“三区”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管理机构
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指挥中心(加挂分局政工纪检室、综合办公室牌子)。
2、执法勤务机构
(1)法制室。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治安管理大队。
(4)刑事侦查大队。
(5)禁毒大队。
(6)砚山县交通警察二大队
(7)平远派出所
(8)稼依派出所
(9)阿舍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761,17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51,177.99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000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51,651.67元,下降9.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31,651.67元,下降9.31%;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事业收入无增减;经营收入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其他收入减少20,000元,下降15.38%。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761,177.99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988.55元,占总支出的92.39%;项目支出1,883,189.44元,占总支出的7.6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96,704.25元,下降9.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73,354.43元,下降11.16%;项目支出减少176,650.18元,下降10.35%;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经营支出无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主要是因为财政紧张支付进度缓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77,988.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75,881.09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2,107.46元,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3,189.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分别为:基本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开支163,736.00元;基本转移支付执法办案开支700000.00元;基本转移支付其他公安支出448,264.00元;转移支付重点因素重大活动安保专项开支93,189.44元;交警二大队车管物资专项开支47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1,177.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减少2,531,651.67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916,19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1%。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及执法办案开支。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4,6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民警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7,60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民警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2,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000元,支出决算为5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8,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000元,支出决算为5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资金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107.46元,比上年减少432,488.54元,下降23.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支付进度缓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部门资产总额28960312.23元,其中,流动资产7140360.81元,固定资产2,354,169.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465781.4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240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33,356.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499.91元;报废报损资产423项,账面原值2,234,857.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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