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政治建设推动政治机关创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制度,机关党组织政治生活质量不断攀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信念更加坚定。
2.以机制创新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抓清单、压责任”,围绕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方案、重点项目清单等,以“项目化、标准化、常规化、刚性化”工作举措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抓挂联、促提升”,建立挂联机制,年内开展指导90余次,及时发现问题,统筹推动整改。“抓评价、促考核”,完善考评体系,强化平时考核,抓好动态评价和现场测评,注重结果运用,做到“以考督责、以评促改”。“抓晾晒、促推进”,督促各党组织书记把抓党建作为“比学赶超”实绩适时加以晾晒展示,增强领导干部抓党建促发展的信心决心。“抓培训、强基础”,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400余场次,组织参加“文山机关讲堂”4期480人,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培训3期470余人。
3.以模范创建引领机关党建提质增效。“达标创建”强堡垒,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创建“五星级”党支部1个、“四星级”党支部3个,申报“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1个。“模范机关”树形象,着力推进机关党员“承诺践诺”、模范科室、服务先锋等评选活动,选树命名“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7个。“党员发展”重质量,重视发展质量,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年内发展党员48名,排查2020-2022年发展党员111名,重新认定党员身份14人。“智慧党建”提效率,县直机关“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纪实录入率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系统达标率”等指标完成100%。“品牌创建”出成效,56个单位党组织申报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已创建县税务局“红砚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守公平正义·护人民安宁”、县委党校“求是先锋、红色学府”等一批机关党建品牌。
4.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改推进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整改。针对上年度查摆点评指出3个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抓实整改。截至目前,3个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5.以融合发展统领党建和中心工作。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员先锋岗”“党员网格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干部挂企服务、党建引领营商环境优化等措施为抓手,着力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活动,以学习成效推动思想解放、政策创新、服务提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挂企,1498名党员干部挂企1498户,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240余件次。深入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机关党组织开展服务2730余小时,党员到社区服务13960余小时,党员人均服务10小时。持续推进“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到挂村(社)蹲点调研1500余次,列席指导“三会一课”600余场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700余场次,解决基层实际问题2000余个。抓实“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县直机关集中2200余名党员力量深入县城街道社区、乡村房前屋后、河湖水库岸堤等重点区域,推动“绿美砚山”建设,为“绿美砚山”建设捐资63.38万元,帮扶农户硬化庭院捐赠物资折合640余万元,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
6.以作风转变提振党员干部队伍精气神。强化机关党组织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组织开展“10种”作风问题自我检视。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大擂台比武”活动,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良好氛围。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三服务”清单359件,完成311件。抓实“清廉机关”建设,选树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12个单位为“清廉机关”,助推县直各部门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树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组织宣传股;3.党员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为空表;2022年度也无项目收入和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1,55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189.34元,占总收入的85.3%;其他收入166,361.24元,占总收入的1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6,019.15元,下降2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639.65元,下降26.03%;其他收入增加23,620.5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而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党费账户新增了县公安局及下属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因此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97,458.34元。其中:基本支出997,458.34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8,920.2元,下降32.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8,920.2元,下降32.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458.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2,128.4元,占基本支出的8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329.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8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支出主要用于:1.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支出6222.40元;2.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支出75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18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减少398,725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39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93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08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4,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根据中央厉行节俭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0元,增长14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0元,增长147.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人员较上年度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到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60.94元,比上年减少47,958.76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机关运行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46.98元,印刷费20989.16元,手续费515.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1900.00元,差旅费3040.00元,维修(护)费1030.00元,会议费6222.40元,公务接待费570.00元,委托业务费5922.40元,福利费3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38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73190.57,其中,流动资产422592.34元,固定资产5059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843.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0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