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8 18:09:40     来源:县康复医院 阅读次数: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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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康复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康复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康复院负责康复院入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麻风病畸残康复服务,现症麻风病患者医疗服务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现康复院有2名医生、2名护士负责院内基本医疗工作,8名临时工负责院内居住人员的衣食住行及后勤保障工作。核定编制7名,目前已到位2名护士、3名医生、检验1名。康复院居住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居民医保由县医保局根据类别减免后让康复院工作人员帮康复者在手机上缴费,住院医药费用居民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一站式救助”报销;享受国家农转城和城镇低保政策,所有居住人员的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康复者在院内居住,一日三餐,桌式就餐,有专人帮洗衣服,在院内门诊看病不花钱。2022年7月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从530元上调至570元,特困人员从585元上调至910元。目前康复院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诊断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康复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康复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康复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0,90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700.05元,占总收入的91.3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6,200元,占总收入的8.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0,630.54元,增长1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430.54元,增长3.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136,200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收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转云南省残疾人基金户麻风病人救助款136200元,2022年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50000元和麻风病人居住用房房屋修缮费79092.5元纳入2022年新增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430.54元,增长3.2%,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和麻风病人居住用房房屋修缮费纳入2022年新增项目,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136,200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收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转云南省残疾人基金户麻风病人救助款136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2,140.0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047.55元,占总支出的91.57%;项目支出129,092.5元,占总支出的8.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093.14元,下降1.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0,185.64元,下降10.25%;减少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29,092.5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50000元和麻风病人居住用房房屋修缮费79092.5元纳入2022年新增项目。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3,04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8,481.5元,占基本支出的9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66.05元,占基本支出的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09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业业务工作经费129092.5元支出中,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500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麻风病人到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江那卫生院和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医疗自付部分;麻风病人居住用房房屋修缮已修缮完工,79092.5元已全部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700.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4%。与上年相比减少128,533.14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98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39,65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8%。主要用于麻风病人日常生活保障和半供养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45,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00元,支出决算为7,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00元,支出决算为7,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048.07元,下降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048.07元,下降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麻风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康复院部门资产总额3376547.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1,615.50元,固定资产3,203,55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3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5.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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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101111

砚山县康复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