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6:35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3807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3300301000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局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做了很大的调整,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由项目管理所负责,项目所工作职责做了较大变更,面对新的工作任务项目管理所团结务实,并积极配合局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改路扩网,承载能力不断提升。积极排查,摸清现状,因路施工,采取“双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方式全面推进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作。砚山县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已建设完成12公里((其中包含嘉禾三路680米、两勒至炮团6500米,砚华路约400米,通广路嘉禾二路口至龙头街路口720米,通广路羊街路段710米,通广路水泥厂路段440米,通广路羊街岔路至江那南路段360米,通广路黄金海岸段130米,稼依镇辣椒大道约700米,稼依镇博阳路1200米)。正在施工路段约6公里(其中包含稼依镇老街约700米,同安街约700米,辣椒大道约1500米,323线博阳路段约1000米),通广路(中石化加油站至江那南路段310米),达文路1400米。计划2023年5月全面完工,现累计投资约2.1亿元。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37条市政道路的改造提升及绿化补植补种工作,累计铺设柏油路24公里,人行道小板修复、透水混凝土改造59.2公里,补植补种行道树1001棵,矮灌及花卉种植1108㎡。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目前已改造完成的点位有砚华中路江那农贸市场箱涵、砚华中路480m管网、砚华中路烟草公司三岔路、嘉禾三路1360m管网、嘉禾三路与七乡大道(品汇超市旁)、通广路老车站、通广路建设银行旁、通广路老水泥厂箱涵、G323国道炮团至俩勒17800m管网;4号防洪沟和砚华路至七乡大道3#箱涵正在实施改造。

2.改旧建新,居住水平不断提高。用好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一线工作法,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发展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最好的地方就在脚下、最好的环境就是自己”的奋勇争先意识,持续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出成效、惠民生。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5个小区269户,改造面积3.158万平方米,已完成二次招标工作和1个小区路面硬化、地下管线更换、房屋外立面桥架安装;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4个小区260户,改造面积3.95万平方米,已完成1个小区外墙瓷砖拆除,窗子和防盗窗安装,正在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和管网线路归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6个小区1条巷道288户,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已完成可研编制和设计招标,正在准备项目招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地下室已完成约72000平方米施工;住宅楼1.2.3.4栋,商业楼S9、S10、S11、S12栋已封顶断水,目前正在进行住宅楼6.7栋地上5层施工中,共完成施工面积约16万平方米;基础设施1、3号道路完成600米施工。完成总投资约16亿。

3.推进美丽集镇建设,提升集镇吸引力。2022年启动平远镇亮点示范类美丽集镇建设,全面解决集镇脏乱差现象,提升服务功能,集镇面貌明显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一是实施“平远三区”建设。平远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平远镇田心社区田心居民小组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路面浇筑2500㎡,污水管埋设1500m,正在进行主干道路面沥青铺设和墙体改造方案设计;广场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和项目邀标,争取10月进场施工;主题街区建设项目正在编制设计方案并与投资方洽谈合作事项。二是实施“两污设施”建设。平远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水保、矿压、地灾编制工作,项目于2021年10月施工队伍进场开展“三通一平”工作,后因项目用地未报批报件导致项目停工,为助推平远“三区”示范打造,该项目已启动管网部分建设,现已完成新平路段600米污水管网铺设及土方回填工作;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目前11座垃圾中转站已完成土地征收和项目用地收储,11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用地各乡镇已经完成土地预征收工作,等待资金拨付进行土地收储。

4.推进绿美砚山建设,提升城市吸引力。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充分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广植乡土树种(清香树和石榴花),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效果。一是打造城市出入口节点。投资499万元完成盘龙收费站下口到二级路段至土锅寨村至机场路段7.2公里绿化、美化、亮化提升种植工程,共完成人工种植三角梅、木春菊、长春花、紫柳、彩叶朱蕉、格桑花21226㎡,完成种植云南樱花、红花石楠球、红花檵木、夹竹桃、桂花、蓝花楹、红花木莲、栾树6708株;完成盘龙收费站到机场路二级路边花台砖砌筑2515米,种植土回填460m³。投资92万元完成砚山南收费站至达文路段地形整理,清表除草2600㎡,种植清香树25棵,砌筑围栏花台砖780米;完成砚山南收费站延长线两侧杂草清除11000㎡,叶子花球种植150棵,木春菊、千鸟花种植2650㎡。投资91万元完成布标收费站出入口道路中间花箱隔离栏增设,安装隔离栏1300米、花箱710只,回填营养土100立方米,栽种花卉240㎡。二是实施绿美街道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北路已完成民族中学旁裸露黄土清理,补种麦冬草500㎡;兴城大街已补种蓝花楹22棵、迎春柳20㎡;七乡大道已完成小叶女贞补种60㎡。

5.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目前已聘请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我县2022年《城市体检报告》及《城市更新项目谋划清单》进行更新,预计本月完成;已向22家部门收集2022年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数据及台账资料。截至目前市政道路改造完成投资27500万元,排水防涝工程完成2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完成3650万元,重要节点改造完成2500万元,城市出入口绿化美化提升完成68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
       2.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32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25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同期收入1318709.42元对比减少225452.6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给清算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3256.8元。其中:与上年同期支出1318709.42元对比减少225452.6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给清算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3256.8元。与上年同期支出1316609.42元对比减少225452.6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给清算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2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支出1316609.42元对比减少225452.6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给清算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112.00元,死亡抚恤343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53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900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33.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36.8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8535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53551.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1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1531.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20527.39元,其中,流动资产5673.76元,固定资产14853.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837.7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1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527.39

5673.76

14853.63




14853.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3300301111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