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7 15:02:52     来源:维摩乡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3429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801000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区域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班子自身修养:一是抓好理论学习。一年来,乡中心学校利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教师自学等形式,加强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理念和中央、省、州、县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规范领导班子行为。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以修身,做到工作密切配合,工作分工不分家,大家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处处做好表率作用。三是在党政班子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做到大事集体研究,小事相互通气,难事相互支持,有功不揽,有过不推。四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带头强化廉洁自律。五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严格按中央六条禁令要求全乡教职员工,牢记 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加强师资培训,着力提升教师业务素质: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乡各学校按照分片挂钩,督促指导的工作原则,中心校挂钩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学校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有违师德师风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和教育。二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在学校领导推选上,坚持注重德、能、勤、绩、廉的原则。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教师业务素质。按照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公用经费5%的要求,确保经费投入。一年来,累计投入教师培训经费5.08万元,组织全乡230人参加“新课程标准”培训,全部合格;先后委派国家级培训1人次,省级培训3人次,县级培训 227人次;各村校开展教研活动150节次,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示范课26节次,乡中心校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复习示范课22节。组织248名教师参加以学为主课堂观摩培训16次。组织58名教师参加其余培训1次。乡中心校组织小学语文高效课堂6节课例,英语高效课堂5节课例,组织2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3名科学教师、2名道德与法治教师参加砚山县第二小学学区制高效课堂竞赛;组织1名英语教师参加砚山县小学英语高效课堂竞赛并获三等奖。邀请砚山县第一小学赵琼语文名师工作坊帮教活动,为我乡教育“把脉就诊”,有效提高了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教师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四是抓好表彰奖励,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师节期间,争取维摩乡党委、政府对195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乡中心学校真正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工作的核心,与各位校长、教务主任层层签订教学目标责任书,做到学校有目标,教师有目标。针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基层学校的督察力度,提高了广大学校领导、教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压实了工作任务,消除了“慢作为、不作为”的不良现象,有效治理了“慵、懒、散”和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教师。定期进行月考,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查找问题,不断总结提高,实现全乡教学成绩均衡提升。特别是针对规模大的岔路口小学和普底小学现状,中心校与两所学校认真分析找原因想办法,狠抓教学五常规,规范常规、规范教学行为,推进集体备课,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升了教学质量。在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中,岔路口小学三至六年级平均分之和779.32分,只高于全乡平均分之和27.72分,居全乡第二名,维摩小学三至六年级平均分之和767.59分,高于全乡平均分之和15.99分,居全乡第三名。2022年4月25日—28日,中心校教务处办公室人员深入我乡7所学校,对中青年科学教师进行实验操作技能抽测。本次活动共有11名小学科学学老师们参加。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娴熟的实验操作、精练的实验结论得到了现场评委及老师们一致好评,来自幕菲勒小学的卢成章老师、以得邑小学伏祎东老师获得了一等奖。  教务处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大批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活动中获得优异的成绩。这学期,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征文比赛中,一人获一等奖,三人二等奖,三人三等奖,四人优秀奖。组织学生参加绘画作品26件,科技成果作品3件,科技方案1份,学生强国复兴征文14篇,抗疫征文7篇, 魏桥彩虹之家征文20篇。  

4.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加大学校建设投入,岔路口小学教学楼、海子边小学综合楼、幕菲勒小学的综合楼、阿伍综合楼、维摩小学两栋教学综合楼已经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用;目前在建工程项目有岔路口小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普底小学教学楼、运动场,长岭街幼儿园、团结小学,从2021年至今,总的建筑面积为25000多平方米,总投资3000多万元。2021年列入征地范围的学校有维摩小学、维摩第二幼儿园、维摩二中共计68亩。

5.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做好教育资助工作,狠抓教育扶贫工作:一学年以来,结合上级教育扶贫相关要求,在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积极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数据、开展补偿教育、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在全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全乡共劝返不稳定生152人次,学生辍学成功实现了动态清零,做到了一个都不能少。

全乡小学适龄儿童(6—11岁)4698人,入学人数4698人,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12—14岁)2391人,入学人数2391人,入学率100%。迄今为止,小学辍学0人,小学辍学率0%,初中辍学0人,初中辍学率0%,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积极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政策。向各村群众宣传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让每个贫困家庭困难儿童均得到及时资助,通过落实,2022学年,全乡资助项目:小学有“幻方计划”资助学生10人,共计10000元;“孤儿救助”,资助学生10人,共计99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学生2098人,共计995500元。初中:“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学生3261(维摩一中1323人、维摩二中:870人)人,共计1053245元。

6.安全工作,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压实安全责任。

(1)落实省州县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矛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校组织学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各学校以开学安全第一课为契机,通过校会、班会加强对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预防、防溺水、校园欺凌等重点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各种承诺书,之后要求每周各班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周末节假日坚持安全打卡及安全消息推送,及时开展相关安全演练,认真落实维护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组织学习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开展教师会议宣传培训,让教师受警示,提高认识。并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实行男女分楼住宿,组织女教师对女学生进行逐一排查,对有遭性侵害的问题采取强制报告措施。

(3)维摩乡校园安全“四个100%”已全部落实完成。

(4)各学校实验室实行专人负责,化学危害品实行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各校认真落实食堂“6T”实务管理及学生宿舍“6T”管理。民办幼儿园已经全部落实网络+明厨亮灶,公办学校没有落实。全乡学校已全部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了学平险。

(5)各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学校临聘人员开展背景审核,经过审核无问题才聘用。

(6)乡中心学校每月定期围绕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安全保卫、校舍安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交通安全、安全管理等开展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之后再落实回头看。通过不断的努力,学校安全工作有了很大的提升。

 7.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不减压

(1)加强监管,落实常规检查。乡中心校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及时指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不足,引导整改并请示上级,保障后疫情时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2)中心校及时转发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推送疫情防控信息,要求严格执行最新防疫政策,实时关注国内疫情,特别是近期内蒙古、新疆、甘肃、西藏、河南、广州等省外地区以及省内瑞丽、陇川、丘北等地疫情形势,不断完善三案九制,从快从细从严从实落实精准防控措施。

(3)认真落实风险人员排查和报告制度。每天如实填写师生“一人一档”,发现风险人员立即上报。严格外出报备审批和返文返砚的排查,有离开文山州的师生及家长要提前报备,返校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严格校门管控。所有入校师生必须进行“三查一测”,戴好口罩,进行消毒、登记方可入校,禁止无关人员入校,确实需要入校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一切正常方可入校,落实体温检测。

(5)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讲究卫生、不聚集、多运动。

(6)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食堂从业人员每周2次检测,门卫每周1次检测,及时上报教体局。

(7)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干部职工会议、班会、电子显示屏、家长群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8)完善方案预案和各项制度。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结合我乡学校实际,及时对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预案不断修订、完善。

(9)购置、储备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防护到位。乡中心校及时了解各学校物资储备情况,要求各校配备了红外线额温枪、酒精、84消毒液、防护口罩、隔离服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防护到位,并为秋季学期在校师生做好物资储备保障。

(10)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11)积极组织疫情防控演练,防患于未然。

8.创卫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乡镇的创建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成立“爱卫”、“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为抓实“七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国家卫生乡镇的创建工作,根据“爱卫”和“创卫”的相关要求,对全乡的公厕进行了改造,统一制作了24个卫生工具柜,完善了相关制度;按标准新建或改建了洗手台,张贴了相关标识,配齐了洗手液等所需物品;对食堂操作间进行吊顶、对墙面进行粉白处理,安装了挡鼠板、防蝇帘、灭蝇灯等防蝇防鼠设施,先后投入改善资金11.6万余元,改善了学校食堂的就餐环境;加大校园环境清扫力度,做到校园无裸露垃圾;让消毒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好大扫除、众参与行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相关台账资料。“爱卫”和“创卫”工作的大力推进,促成了“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大好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

9.“绿美校园”创建工作:2022年根据《砚教体通〔2022〕38号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砚山县“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乡学校共分为三批次完成“绿美校园”的创建工作。第一批创建3所(维摩第一中、岔路口小学、以得邑小学),第二批创建6所(海子边小学、幕菲勒小学、长岭街小学、维摩乡中心幼儿园、倮可腻小学、维摩小学),第三批创建4所(普底小学、斗果小学、阿伍小学、维摩第二中学)。各学校接到通知后都已经开始着手创建工作,至现今为止13所学校已经投入资金33.6万元(其中10月累计绿化面积为20068平方米,植树811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6人(离休0人,退休13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没有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51,309,7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32,670.12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7,059.08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75,814.74元,下降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52,873.82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教师人数减少15人,学生人数减少148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852,873.82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77,059.0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其他收入是砚山县税务局返个税手续费5,598.93元,中共砚山县委教育工委补助下级2021年党费3,075.15元,维摩乡政府补助款6,000元,爱心澡堂捐款100,000.00元,保险公司捐款62,38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51,288,135.53元。其中:基本支出51,288,135.5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55,254.67元,下降7.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40,254.67元,下降7.97%;项目支出减少15,000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教师人数减少15人,学生人数减少148人,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4,455,254.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88,135.53元,与上年支出合计55,728,390.20元对比,减少4,440,254.67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教师人数减少15人,学生人数减少148人,导致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4,440,254.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953,56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34,571.63元,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24,03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减少4,598,963.17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1,521,07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2%。主要用于学校日常支出、教师工资。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6,37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教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8,47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28,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5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363.9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5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36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本年度因疫情防控及各校点安全工作检查,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6,171.2元。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6,461.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710.2元,增长5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171.2元,增长12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61元,下降51.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本年度因疫情防控及各校点安全工作检查,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6,171.2元。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6,46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本年度因疫情防控及各校点安全工作检查,教育教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接待各级各部门防疫检查、校园安全检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教学各项检查所产生招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0,515,406.14元,其中,流动资产1,379,225.44元,固定资产69,136,18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61,855.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039,642.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16.5平方米,账面原值849,462.2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35,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2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2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8,22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801111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学校.XLS202310130929250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