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2101000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抓实学校党建工作,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2)抓学校精细管理,促进育人质量稳步提升。以进一步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为主要抓手,确保学校工作高效运转,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育人效能。
(3)抓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抓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学校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狠抓教学常规,上好每一堂课。四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五是借助教育科研,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六是利用教育资源,整合学科教学。七是注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八是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4)抓学校安全工作,促美丽和谐校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安防体系。
(5)教育扶贫与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规范贫困学生资助审批手续,确保扶贫经费专款专用,三是高度重视,政府协调,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学校一直秉承“高举旗帜跟党走,立德树人兴边疆”的办学宗旨,以“红色校园”“智慧校园”“健康校园”“绿美校园”“清廉校园”五位一体项目建设为落实“五育并举”的具体抓手,锻造阳光正气的清廉教师队伍,建设浩然正气充盈的清廉校园,实现学校“沁怡清香,涵养正气”的育人目标。先后获得了“依法治校示范校”“消防安全示范校”“平安校园”“文明单位”“食堂示范校”“乙等优级学校”等荣誉称号,今年还被文山州教体局评为“清廉校园”示范校,办学至今为维摩乡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建设培养了大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
1.抓实“五育并举”中的“德育”,以创建“红色校园”为抓手,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重要育人作用,构建平安校园,突出学校德育实效;
(1)创设健康文明的德育环境。建立以革命传统教育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以抓实常规教育为平台,切实开展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校本课程实施、举办红色教育活动,办好特色文化专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研究,提升红色革命教育理念,形成理论体系。通过电子屏播放红色格言,建立红色文化宣传阵地,激励学生学习革命精神,争作“四有”新人。让学生们一走进校园,就能感受到浓浓的革命传统文化气息。
学校坚持每周一上午举行升国旗仪式,坚持师、生代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黑板报、校广播站等为宣传阵地,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针对新时期学生特点,加强学生心理研究,探索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心理特点,全面安排德育工作内容,建立更有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从而更具成效性的德育体系。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育优良校风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让学生接受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和爱国教育。
(2)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常抓不懈。以规范养成为基础,建立学生督导组、教师督导、行政巡视等三级行为规范管理网络,抓好三项评比活动,通过日常生活细节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从卫生礼仪等生活习惯的细微处抓起,自律和他律相辅相成,每周进行班风班容评比,做到树立典型、表扬先进。
2.抓实“五育并举”中的“智育”,以创建“智慧校园”为抓手,充分发掘精细化管理红利,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让师生能静心教学,提升学校智育水平;
3.抓实“五育并举”中的“体育”,以创建“健康校园”为抓手,努力提高师生体质健康、生理健康水平,培育师生健康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品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1)师生健康管理方面。学校高度重视健康管理工作,成立了有安全副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了阳光体育、晨午检、预防性体检、食品安全等各项制度。坚持把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并认真开展各项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教职工锻炼比例均能够达标。
(2)校园健康环境方面。本学期学校与乡5卫生院联合设立学校卫生室,配有兼职校医1人,学校基础设施达到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 学校为教师和学生配备了饮水设备,厕所卫生干净,消防设施完善,教室桌凳、灯光均符合要求。
(3)健康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每学期对师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对有心理健康需求的学生有所帮助。每学年开展新生入学接种验证工作,计划免疫接种率100%。定期联合公安、乡卫生院开展安全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学校坚持按要求上好体育课,组织形式多样的阳光大课间活动,保障了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为学生学生健康成长助力。
(4)健康文化教育。学校通过每周一节健康课,向学生传授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内容。通过国旗下讲话、手抄报、黑板报、钉钉、微信等载体和形式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通过进社区、进医院、参加研学活动等形式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
4.抓实“五育并举”中的“美育”,以创建“绿美校园”为抓手,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发展他们对于美的鉴赏能力和创造能力的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陶冶全体师生爱校园、美化校园的意识,深入打造环境优美校,优化育人环境。
为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一直以来,学校领导十分重视校园环境建设,强调“环境育人”的重要性,先后投入大量精力、物力及财力从事学校绿化工作,常抓不懈,始终使我校绿化工作走在本镇前列。
学校还把绿化知识与实际操作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利用劳动活动课、植树节组织师生开展植树种花活动,让学生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果实。引导学生用新思维、新眼光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树立校园文化的全面发展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使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沿着正确、健康、向上的方向前进。
5、抓实“五育并举”中的“劳育”,以创建“清廉校园”为抓手,努力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培育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浩然正气,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8,687,742.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79,767.66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74.6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2,020.74元,下降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995.34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025.4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收到砚山县教育工作委员会党费返还款1,180.73元、党建长廊“示范点”经费5,000.00元,收到砚山县税务局拨税收返还款1,793.87元。与上年其他收入10,000.00元相比减少2,02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8,700,09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0,090.8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11,383.13元,下降4.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1,383.13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00,090.81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11,383.13元,下降4.1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96,186.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9%,基本与上年持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3,904.23元,占基本支出的7.51%,与上年相比减少852,512.21元,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52512.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93,296.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减少808,177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5,334,63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460,633.20元(其中基本工资5,445,472.00元、津贴补贴2,692,575.00元、奖金395,546.20元、绩效工资3,927,0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196.4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9,805.00元(主要是生子女费405.00元、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477,8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6,0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1,381.4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2,913.9元,死亡抚恤金31,73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3,14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37,69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3,444.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000.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9,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922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22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未清算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资产总额14,038,025.84元,其中,流动资产722,152.22元,固定资产13,279,593.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62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3,96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35,533.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2101111
砚山县维摩第一中学202310130251224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