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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建设。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公室工作全过程,在常委会党组和办公室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23次党组会、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30次干部职工会,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县委、常委会党组工作推进到哪里、办公室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始终做到县委有部署、有要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贯彻、有行动。今年以来,把护航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切工作围绕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来开展。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办公室班子成员率先在全县人大系统和1142名各级人大代表中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班子成员分别带头参加强边固防、党的理论创新我来讲、党的二十大宣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疫情防控、包保网格区创文创卫等各项中心工作。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抓好“三服务”工作。1.是严格规范程序,提高办文效率、质量和水平。办公室办文效率、质量和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机关的形象,同时也直接影响到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合理性。一年来,办公室严格按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从公文撰写格式、办理流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程序,提高文件材料质量。在公文制作上,严把公文草拟、审核、校对等关口,有效减少了公文的差错率。2.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会议服务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着力转作风正会风,按照会议从简、安排从细、内容求精的要求,对每一项重大活动、会议,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努力抓好每个细节,确保每次重大活动和会议都能达到预期目标。3.落实落细落小,扎实抓好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在抓好办公室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机关公务用车、综治维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得到了明显好转和提高。(1)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实行领导用车和办公室用车从平台统一调度、车辆修理申报、车辆加油审核,减少了行政运行成本;(2)安全保卫更加规范。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进出车辆和人员的登记、询问,加大对机关大院的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及时检查办公楼消防设施和输电线路,创造了安全的环境;(3)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待前充分做好各项请示报备准备工作,在接待中做到热情细致,使各个环节衔接妥当;(4)切实做好退休老干部各项服务工作。每2个月组织老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主动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关心和了解老干部的生活和身体健康。4.热情开展服务,抓好挂包村乡村振兴和各项中心工作。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机关共派出5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办公室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平远镇大白户村贫困户家中开展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平远镇大白户村解决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绿美乡村振兴工作。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零距离”服务群众。一年来,办公室积极协调县乡各部门,努力整合各类资金7.78万元和水泥20吨,为大白户开展综治维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庭院硬化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为开展好挂钩村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5.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服务工作顺畅到位。一年来,办公室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不断深化服务意识,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作出的各项集体决策、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坚决迅速贯彻落实,及时准确地向“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工作通报,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向常委会及时反馈。大胆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主动搞好与县委办、政府办、监委、法院、检察院的协调与沟通,搞好与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协调,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时与各工委沟通联系,传达贯彻,分解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6.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促进办公室和机关挂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才工作、法制建设、保密、妇女儿童、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七城创建”、服务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建设、“六大战役”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河(湖)长制、生态文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强边固防、安全生产等各项目标任务。今年来,办公室和机关共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绿美文山”先锋行、无偿献血、预防野生菌中毒、法律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900余人次,发放宣传画报800余份,平均每人“志愿汇”活动时长33小时以上。开展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分别安排6个同志参加了支援麻栗坡强边固防工作,安排5名同志驻村,其中3人担任第一书记,倡议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58名干部职工迅速下沉投入到基层疫情防控中,共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口罩2300余个,入户调查3500余人次,发动本辖区的1000余名全国、省、州、县、乡人大代表投入疫情防控管控工作。7.抓好国家安全工作。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及省、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工作方案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发言。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干警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干警维护国家安全自觉性,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立案庭积极响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会。4月5日至15日,按照各专(工)委室划分责任区域,深入挂包网格责任社区通过粘贴国家安全宣传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相关知识等多种形式对挂钩网格区居民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4月10日上午9:00,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七都广场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性,营造全民共筑安全屏障,全面提升国家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入大依法履职。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始终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权、帮忙不添乱”的原则,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顺利完成。一年来,办公室共服务召开党组会议23次、主任会议19次、常委会会议6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4个,作出决议决定12项,开展工作视察、调研49次,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1次、评议部门2个,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常委会到砚山开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27次。办公室为促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1.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贯彻监督法,始终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解决关系砚山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34个,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开展退役军人事务保障体系建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调研,对县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审判工作进行视察,督促“两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砚山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察监督工作报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为法治砚山建设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有力保障。2.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抓住对本行政区域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县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县、保障经济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3.依法行使干部任免权。始终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管干部与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其中任命54人次,免职30人次),组织向宪法宣誓54人次,履职承诺54人次。评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人。4.切实抓好代表工作。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5.做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工作。围绕常委会全年工作部署,及早谋划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办文办会,“三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会议议题和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及早谋划,精心准备会议材料,认真做好了会议通知、议题安排、会场服务、有关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审议意见传达等各项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协调做好各种调研、视察等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努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全年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12余次,按照省、州、县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积极争创五星级党支部,打造“五站+N室”的党建品牌,以党建促履职,服务人大中心工作的理念,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道德讲堂”“履职培训”等丰富的实践载体,总结经验、总结做法,努力争取达到“四有一好”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书记、办公室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清单和派单季度督导制度、派单重点工作“负责” 制度、派单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制度、派单监督检查制度,做到规范、精准、简练、有效派单,并建立健全派单履责档案,全年共171条派单已全面落实到位。3.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开展季度领域情况分析4次。认真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县人大网站,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扎实推进“智慧人大”建设,积极探索“融媒体+人大监督”新路子,及时更新信息和动态,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发布推送县乡人大工作新闻信息1700余条,关注人数达6549人次。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开展三期道德讲堂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之中。4.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内容,坚持每季度召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会议,坚持开展纪律作风专题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自觉践行“三个马上”工作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推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5.坚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发展,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办公室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建立常委会党组“专题学法”制度,坚持行权必懂法,用法先学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全年共对新修订的23余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参训人数5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1个办事机构、5个专门委员会和5个工作委员会:行政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955,01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5,015.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2,816.62元,下降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2,816.62元,下降6.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15,015.67元。其中:基本支出8,545,122.61元,占总支出的85.32%;项目支出1,469,893.06元,占总支出的14.6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61,767.35元,下降12.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46,663.07元,下降22.26%;项目支出增加984,895.72元,增长203.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行厉行节约原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45,12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68,604.29元,占基本支出
的8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6,51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9,893.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召开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费434,625.2元、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218,116.26元、参加州人大组织的文艺晚会专项经费39,300.00元、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经费277,495.60元、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资金500,35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5,01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上年相比减少1,480,791.35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69,27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81,622.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6,920.48元用于日常办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0.00元,资本性支出47,236.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6,98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737,142.56元、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507,256.00元、社会购买人员失业保险2,591.43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3,5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06,071.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762.00元、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36,717.5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45,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545,196.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300.00元,支出决算为86,92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072.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5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300.00元,支出决算为86,92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07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年的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今年清算,车辆老化,油耗和修理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有所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606.43元,增长6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699.43元,增长7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7元,增长22.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年的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今年清算,车辆老化,油耗和修理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6,518.32元,比上年减少2,267,748.9元,下降65.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597,317.12元,其中,流动资产305,016.89元,固定资产4,042,300.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5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003,614.4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6,29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2,707.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615,697.4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
部门: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597,317.12 | 305,016.89 | 4,042,300.23 | 688,628.17 | 698,481.84 | 2,655,190.22 | 2,250,0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831.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961.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局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当年财政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