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401000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十定”方案,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
(1)负责在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系统改革与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组织县级示范社评选,以及州以上示范社申报和县级合作社项目评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资、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系统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6)指导系统内科技开发、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定期做好全系统会计、统计、人事劳动、社办工业等各种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
(8)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指导全县系统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下属企业开展好改革改制工作;协调系统内相互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10)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的培训,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11)负责代表砚山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开展经济、贸易、人才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果,加大社有资产管理。一是对全县供销系统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产权明晰,严防社有资产流失。二是厘清社有资产运营状况,加强对社属企业资产和财务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最大化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对社有资产房产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今年共投入10万元对基层社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确保社有资产房屋使用安全。
(2)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实施乡村振兴为引领,大力实施社有企业改革、基层组织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产业培育壮大。县供销社完成州社下发的2022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指标: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个,新建村级基层社5家,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
(3)持续深化服务“三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党建+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模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07个,正常运作合作社374个。全县拥有各级示范社11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7家,州级示范社28家,县级示范社61家。全县共有72个合作社主动参与扶贫工作,以资金合作、土地流转、就近务工、产品购销等形式已实现7387户挂联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利用服务销售网络优势,拓展多种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年内新建农产品基地1个、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财务室、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9,84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844.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6,912.65元,下降2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6,912.65元,下降21.22%;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减少、加之本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2,029,844.54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660.14元,占总支出的89.69%;项目支出209,184.4元,占总支出的10.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9,524.65元,下降2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8,709.05元,下降29.69%;项目支出增加9,184.4元,增长4.59%;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减少、加之本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0,660.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8,641.24元,占基本支出的89.45%;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减少、加之本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数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018.9元,占基本支出的10.55%。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有在职转退休人员,一般公用支出减少,无工会经费返还支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8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文财预〔2022〕7号转拨文山州供销社合作社验收村级供销合作社补助资金30,000.00元,其中:砚山县江那镇书院社区供销合作社10,000.00元、砚山县盘龙乡翁达村供销合作社10,000.00元、砚山县平远镇大新社区供销合作社10,000.00元。
(2)砚财预〔2022〕22号一次性抚恤补助资金173,384.40元。
(3)砚财预〔2022〕4号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费补助资金5,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9,84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59,524.65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减少、加之本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文财预〔2022〕7号转拨文山州供销社合作社验收村级供销合作社补助资金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76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4%。主要用于砚山县供销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9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砚山县供销社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09,0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主要用于砚山县供销社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9,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3,3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编制数,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单位支出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1元,下降1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元,下降15.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编制数,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单位支出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供销工作和合作社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18.9元,比上年减少49,697.96元,下降20.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1,046,289.54元,其中,流动资产20,993,830.11元,固定资产52459.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989,383.8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0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401111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090506533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