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101000
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各单位新闻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贯彻落实中央的宣传工作方针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电影业、广播电视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县内记者站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大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县电影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交流有关工作等。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负责联系中央和省州级媒体,开展面向国际社会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新闻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8.受县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党的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健全理论宣讲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理论宣讲网,“关键少数”走在前、当示范、作表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30天,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47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8期5300余人。组建“双线六团共讲”宣讲队,-以“小故事”讲好“大道理”、以“小视频”拓展“大视野”、以“小课堂”实现“广覆盖”,开展走基层理论5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达6万余人。国防教育扎实推进。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擦亮“理论+百姓+文艺”、“双语”宣讲品牌。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和“强国复兴有我”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200余场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前进力量。
2.抓实意识形态安全。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事关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工作来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年内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意识形态工作巡察3次、意识形态专项督察1次。全力推进“两中心一平台”建设,开展“清朗网络空间,护航党的二十大”行动,在11个乡(镇)和县级重点行业部门设置网络舆情监测员和网格举报监督员111人,对全县关键信息、重要信息系统筹重点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进行深入摸排,稳妥处置涉砚负面舆情600余条,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4个,全县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持续向上向好。
3.推动“两中心一平台”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社会文明实践的新风尚更加鲜明。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8个,成立志愿服务总队1个、专业志愿服务队11支、志愿服务大队11支、志愿服务小队366支,登记注册志愿者14700人,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群众参与度创新高,基层理论传播新格局进一步形成,“理论话语”亲和力吸引力显著增强。融媒体立体化宣传矩阵营造浓厚氛围。县级融媒矩阵开设多个特色专栏,多角度、多形式生动讲好中国故事、云南故事和砚山故事。在中央、省、州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新闻信息800余条次。打造100万+浏览量原创正能量作品13件。制作“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微视频”19期。“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用户数达19030人,采用364条(件)。
4.以文化振兴培根铸魂。“阅读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全民阅读推广文明实践活动、推广普通话活动丰富成效明显。成功举办“同心共筑强军梦”八一建军节主题活动、“我们的节日·中秋”文明实践主题晚会、文山州平远片区首届“石榴红”美食大赛、“石榴籽行动”世居民族服饰展演等大型文化专场活动。组织开展砚山县“永远跟党走 舞出中国红”等群众性文化活动67场/次,观众7.43万人/次。持续加大砚山“土、木、石、布”四张文化名片扶持力度,顺利推进白沙坡手工刺绣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提升项目。组织推出《人民至上》《为了祖国不惜血染战旗》主题MV、《革命先驱王有德》情景剧、《国家至上》《七乡儿女感党恩》等一批原创文艺精品。文化空间日益清朗。
5.抓实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推动班子自身建设全面建强、全面过硬,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治机关建设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一人一档”履责档案,确保履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全力抓好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四力先锋”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班子集中学习55次、专题研讨10次、主题党日活动25次、主要领导上党课5次、廉政党课2次,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向深入。围绕全县医共体改革、王建川故居建设、平远三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力量。聚焦改革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带头为群众办实事12件。认真落实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和平安建设责任。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挂钩点、爱卫创卫网格包保、绿美机关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96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理论股、文化股、新闻股、文明股、网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舆情信息中心
2.砚山县电影事业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4,635,98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3,139.39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2,844.00元,占总收入的2.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1,080.29元,下降2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9,282.29元,下降23.92%;其他收入增加108,202.00元,增长738.99%。
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人员经费(抚恤费)收入;二是减少项目类创建第五届文明城市工作、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自治州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收入;三是其他收入增加培训费、创文工作经费等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4,598,274.96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674.96元,占总支出的74.17%;项目支出1,187,600.00元,占总支出的25.8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70,574.35元,下降44.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4,121.51元,下降9.41%;项目支出减少3,316,452.84元,下降73.63%。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和抚恤费等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创建第五届文明城市工作、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自治州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0,674.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4,843.32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831.64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7,6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砚财预〔2022〕22号增加对外宣传合作经费,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30,000.00元,已支付资金30,000.00元;2.砚财预〔2022〕28号2022年春节慰问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42,600.00元,已支付资金42,600.00元;3.砚财预〔2022〕25号处级领导工作经费,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60,000元,已支付资金60,000.00元;4.砚财预〔2021〕41号关于创建第五届文明城市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2,034,1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108,58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635,520.00元;5.砚财预〔2022〕25号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300,0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31,42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138,890.00元;6.文财基层〔2021〕28号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经费,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300,0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100,00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200,000.00元;7.砚财教〔2022〕4号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325,0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50,00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275,000.00元;8.砚财预〔2022〕25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1,000,0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135,00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865,000.00元;9.砚财预〔2022〕22号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项目资金投入8,640,000元,已拨付资金2,340,000.00元,余额6,3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3,13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7%。与上年相比减少1,469,282.29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人员经费(抚恤费)收入;二是减少项目类创建第五届文明城市工作、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自治州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资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5,59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3,064,843.32元、日常公用经费260,696.07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72,600.00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35,000.00元、民族自治州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63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1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74,85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2,2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0.00元,支出决算为73,47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287.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8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元,公务接待费35300元,支出决算为73,47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287.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126.61元,下降2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778.61元,下降3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8元,下降5.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全县医共体改革、王建川故居建设、平远三区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庭院硬化美化、意识形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媒体记者采访、意识形态督察考核、文明城市创建第季度检查考核、各股室相关工作检查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696.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959.97元,下降23.7%,主要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工会费、办公采购等部分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机构运转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委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944,856.98元,其中,流动资产94,807.44元,固定资产808,709.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34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45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38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8,842.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72,54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