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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着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综合经济平衡、重点建设、宏观调控、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承担砚山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投资管理和评审、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管理、粮食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既定目标。全面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千方百计挖潜力保增长,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1—3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15亿元、同比增长16.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74亿元,同比增长5.2%;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19亿元,同比增长1.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同比下降73.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77亿元,同比下降22.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7.32亿元,同比增长15.7%;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47.24亿元,同比增长16.4%。
2.夯实固定投资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一是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今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84亿元,同比增长10%。二是新开工项目情况。1—10月新开工项目88个,总投资157亿元;11—12月计划开工12个,计划总投资8.9亿元,年内计划总投资1.3亿元。三是新入库项目情况。1—10月开工项目76个,总投资157亿元,已入库52个,未入库24个。四是州“四个三十”项目情况。2022年,我县纳入州“四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19个(2022年竣工项目5个、在建5个、新开工6个、前期3个),总投资455.92亿元,年度投资90.83亿元。
3.加快能源项目建设,夯实能源基础。一是电网保障能力逐步提升。目前砚山县电网有500kV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6250MVA;有220kV变电站3座,变电容量1230MVA;110kV变电站9座,变电容量615MVA;35kV变电站8座,变电容量786.65MVA;10kV公用台变1525台,配变容量190335kVA。二是稳步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平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装机容量12万千瓦,总投资6.1亿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6264万元,预计今年12月完成并网送电;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该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66MW以上,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三是大力推进省统筹光伏项目建设。共2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装机容量为182.5万千瓦。列入2022年建设项目8个总装机容量为70万千瓦。四是加快砚山海创公司二期项目前期,该项目日处理350吨生活垃圾,投资约2亿元,计划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投运,届时每天可增加发电约1万度。五是天然气保障逐年增强。缅气入砚方面:建设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工程项目,总投资3.7亿元,全长83公里,输气量为2.55亿立方米/年,目前已完成76公里主管铺设(其中砚山境内13公里),预计今年12月全部建成投运;为保障工业园区及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用气需求,已启动进砚山末站—砚山工业园区天然气专线及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县七乡公司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项目总投资10481.13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开展项目核准工作,预计明年6月开工建设;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6325万元,新建分输站一座,LNG气化站1座,配套办公用房和园区内部中压天然气管道。桂气入砚(百色--文山)方面,目前,该项目可研已获批复,现在申请国家核准,预计明年3月开工建设。
4.抓实“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抓实“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双公示工作,将数据归集上报的数量、质量、覆盖率纳入年度砚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纳入常态化工作进行开展。截至11月24日,全县45家成员单位信用数据采集80591条,同比增长100%,环比增长100%,入库率99.99%。80591条信息中心,符合归集质量要求80583条。企业主数据采用各级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产生有效双公示专题数据量为320条,行政许可占比84.83%,行政处罚占比15.17%。数据归集重复率为14.22%,双公示数据及时率为92.57%。截至2022年11月24日,全县共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为12家,公示企业数1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占比100%。根据《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争先进位目标表》文件要求,我县为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占比已达50%以上。
5.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抓实“数字砚山”建设工作。一是全县新建5G基站208个,5G基站数量达467个。城区所有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兆比特/秒,宽带接入用户达8.89万户,居民上网全部采用FTTH光纤到户方式接入,全县所有乡镇互联网采用千兆上行到县,县到州采用万兆接入,宽带网络实现城市、乡镇和村庄的连续覆盖,全县11个乡(镇)所辖行政村、行政村所在地学校和卫生室百兆宽带网络和4G网络100%覆盖,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达92%以上。二是加快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备案、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议;已完成项目RPC招标工作,由中标方完成城区停车泊位前期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并由砚华智讯公司对城区3022个路侧停车泊位开展施工工作。三是推进砚山县 “一县一业”蔬菜全产业链数字平台项目。该项目建设目前,初步完成砚山县蔬菜全产业链“一中心”、“一大脑”的驾驶舱、砚山县蔬菜产业特色应用:蔬菜全产业链统一监管平台、蔬菜智慧种植管理系统、蔬菜智慧加工管理系统、蔬菜交易管理系统及砚农码APP的建设。蔬菜企业6S现场管理体系培训已基本完成,完成对企业基本知识的普及,砚农码赋码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发布。硬件设备基本到位,监控、服务器及专线、小米电视、PDA等硬件已安装完成并完成调试,溯源称到货5台。推进试点交易市场、种植企业及加工企业对应用系统的使用,已完成4家种植企业、3家加工企业及200户以上的农户账号注册并使用。系统完善工作正在组织开发公司推进。四是推进维摩乡基质蓝莓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二期900亩,主要涉及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于2022年6月大棚建设、蓝莓移栽工作全部完成,现已正常投产,预计2023年3月蓝莓上市。
6.抓实铝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为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贡献力量。砚山县绿色铝产业园区是砚山县当前发展的关键支撑,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关键。1—10月,共实施国内合作项目85个(上年结转在库项目34个;新增在库项目51个,排名全州第一),协议投资总额429.7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1.26亿元,同比(53.21亿元)增长71.5%,占州下达任务110亿的83%,占全州到位资金(295.78亿元)的31%,排名全州第一。其中:省外协议投资总额409.7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784.63亿元,同比(452.67亿元)增长60.7%,占州下达任务100亿的84.6%;省内州外协议投资总额20.0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63亿元,同比(0.54亿元)增长11.3倍,占州下达任务10亿的66.3%。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占任务数的333%,超额完成60万美元的任务数。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7个,协议投资总额206.7亿元。
7.稳步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一是抓实产业发展。依托9个集中养殖区,引导搬迁群众牲畜养殖500余头(只),新增发展经济林果种植500余亩。二是抓实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和随迁户劳动力人口数2205人,已引导外出务工2205人。合理设置开发公益性岗位80人,较上一年度相比,增加8个岗位,增幅11%。三是持续推进后续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截至目前,我县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共614万元,其中107万元用于大型安置区(维摩乡炭房社区安置区)冷库建设和水费补助,冷库已建成,2019年、2020年水电补已兑付,2021年水电补贴资金正在兑付中;2020年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由维摩乡政府与友润养殖合作社合作发展种植花椒,年获取发展合作金3万元;170万元由维摩乡人民政府统筹与高山牧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发展养牛,每年将获得10.2万元合作收益金,搬迁安置点的村集体经济得到不断的壮大。投入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19万元扩建者腊乡兔达安置点集中圈舍建设28间,投入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8万元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截至目前,涉及乡镇正在走招投标程序。四是合理统筹使用项目建设补助结余资金。五是积极筹措资金抓消防安全整改。牵头组织县应急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队组成工作组,对全县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需对排查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8.推进石漠化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做好“十三五”期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我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累计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4850万元支持,到位率100%,累计完成投资3708.63万元,累计支付2163.02万元。二是扎实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截至目前,2022年累计上报申请以工代赈项目4个,其中稼依镇补佐村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获批857万元,项目已于6月动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0万元。完成2023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申报4个。
9.夯实粮食监管,维护粮食流通安全。一是粮食宏观调控。我县县级储备粮规模700万公斤,根据《砚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完成县级储备粮轮入474万公斤、轮出474万公斤,按时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二是粮食行政管理。抽检学生粮样品15个(供粮企业6个、学校学生食堂9个),抽查样品检测合格率达100%;开展粮油市场检查10次,粮食收购企业备案7户。三是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7仓、700万公斤在库储备粮食数量、质量、仓储管理、轮换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粮食数量达100%,质检结果表明县级储备粮安全。四是完成涉粮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建立粮食安全管理制度24个。
10.做好市场价格监管,抓好价格认证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县城区选择有代表性的13个监测点开展价格监测,内容涵盖了粮油、食品、农资、日用品、建材等128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21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年度收费统计。三是加强做好价格认定工作。价格认定案件359件,认定金额2632.1488万元。四是完成了全县4所高中、12所中学校、县职中和86所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五是完成我县2户小规模和1户中规模生猪成本调查月报及半年报。六是完成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制定。
11.抓实美丽县城建设。砚山县按照“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目标要求,根据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标准,进一步对标对表、精准细化补短板事项,现暂列入补短板项目28个。截至目前,完成了砚山县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智慧公厕改造、砚山县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砚康路、砚山县5G试点、砚安公园、砚山县第二自来水厂、城北公园、江南南路(五中段)、墨山及兴城广场重要节点改造10个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置办公室、社会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农业经济股、物价管理股、物价监督管理股、粮食流通综合管理股、能源股,下设:砚山县价格认证中心、砚山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项目投资管理和评审中心(砚山县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砚山县粮食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公开08表说明: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公开09表说明: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044,77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8,663.39元,占总收入的90.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66,110.00元,占总收入的9.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91,956.59元,下降55.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358,066.59元,下降60.18%;其他收入增加866,11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622,413.39元。其中:基本支出5,202,961.69元,占总支出的60.34%;项目支出3,419,451.7元,占总支出的39.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893,727.6元,下降63.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8,951.3元,下降30.64%;项目支出减少12,594,776.3元,下降78.65%;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是退休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费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2,961.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6,317.96元,占基本支出的8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6,643.73元,占基本支出的18.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9,45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15,194.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砚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材料补助资金90,000.00元;砚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专项经费190,000.00元;刘恒运、李学良、李文兴同志之遗属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专项资金639,62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37,514.00元;新冠病毒感染防控补助资金15,620.00元;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31,500.00元和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2022年产业道路以工代赈工程专项资金1,915,194.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8,663.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5%。与上年相比减少15,337,477.6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困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3,10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3%。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行政管理事务、物价管理、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等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62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经费、去世人员的丧葬抚恤金和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6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46,6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2%。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和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2022年产业道路以工代赈工程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24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292.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24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29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我局按照省、州“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465.02元,下降4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436.52元,下降4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28.5元,下降39.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省、州“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运行、物价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工代赈项目复检、查验;易地扶贫搬迁;“十四五”规划及前期研究课题调研;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建设成品油管道迁改工作和天然气保障;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园区建设调研;砚山县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调研和新能源建设投资洽谈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893.73元,比上年减少1,919,542.43元,下降77.95%,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0,656,895.09元,其中,流动资产27,022,628.62元,固定资产5,984,176.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9,093.4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99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656,895.09 | 27,022,628.62 | 5,984,176.59 | 4,461,915.60 | 625,881.00 | 0.00 | 896,379.99 | 0.00 | 0.00 | 509,093.44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