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7 07:01:45     来源:县委党校 阅读次数: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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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规律,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发挥智库作用。

3.负责全县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性锻炼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党校开展工作。

4.根据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党校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方式,负责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不脱产继续教育。

5.负责开放教育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开放教育日常招生与宣传、教务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教学支持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证书教育、实用技术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开放学习、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

6.协助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搞好各类相关培训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个学习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课题”“第一专题”制度,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上,以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第一议题,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主题党日、党建工作派单、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建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三会一课”17次,主题党日14次,干部职工会18次。

2.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校是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一年来,共组织举办砚山县中青年干部暨“五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砚山县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暨新时代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砚山县2022年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2022年全县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班30期,培训5041人,其中:主体班培训16期2525人,协助培训14期2516人;深入各部门、各乡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新中国史以及党的理论宣讲32期,培训3080人次,指导各乡镇党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4期,培训3701人次。完成平远镇田心社区田心、红果树两个居民小组村级党校的建设工作,配备了投影、桌椅、书柜书籍,健全制度,建立师资团队,将党员干部培训延伸到最基层。

3.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工作,发挥党校咨询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关于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校委会领导下的科研管理体制,教研室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砚山县委党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大兴调研、科研之风,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实现科研工作的有序管理。2022年,党校教师共撰写理论文章4篇,在《卷宗》《中国教工杂志社》《科学与生活》上公开发表3篇;2022年我校申报了7个州委党校课题,立项4个,开展了3个课题调研。目前,《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 农村基层党组织力 提升路径的探究——以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为例》《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促乡村振兴》《砚山县打造高标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践路径研究》 3篇文章已结题上报州委党校,等待专家评审。

4.抓好“校地合作”、“双提升”项目,提升村(社)干部能力素质。2022年,砚山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村(社)干部学历提升”校地合作项目和云南省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顺利推进。3月、4月份分别组织2次集中面授,开展现场教学4次。组织学员集中考试4次,组织完成了186名各级学员的毕业证照拍照工作,监督学员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各项常规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1月份,根据县委的要求,砚山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村(社)干部学历提升”校地合作项目和云南省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转到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办学。

5.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校各项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校委班子年初研究制定了党校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今年校委班子召开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4次。二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1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听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2次。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1次,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4人次,与新任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纪委文件通报案例,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纪测试4次,在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之前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先后在砚山县巡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砚山县幼儿园第五期云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等10个班次学员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案例现场教学,12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2022年9月,砚山县委党校被省委评为模范机关,是全州四家之一并代表全州到省上领奖,也是全省党校系统唯一的一家。

6.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县委党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校2022年工作计划。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今年年初班子研究制定了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先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干部职工会、校委会、下乡回访等形式对疫情防控、学员学习不理想、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4次。定期对本单位干部思想状态进行分析研判,今年校委会对干部思想动态进行分析2次。2021年学校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治安事件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形成风尚,没有出现不良舆论。

7.坚持党校姓党,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把党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2022年,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上学习党史4次。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班次的必修课,在每个培训班设置党史课程。二是深入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2022年以来,县委党校支部与租那村党委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租那村讲党课12次。筹措培训经费2000元,协助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务输出培训2期12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到包村点研究党建工作5次。到租那村、阿舍乡尼龙拱水库、网格区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9次。

8.创建工作方式、做好人才工作。聚焦干部教育培训、教师职称晋升、选派人员外出培训、推荐后备干部、推优评先等工作,2022年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才工作4次,2022年选派教师12人次到厦门大学、延安干部学院、浙江大学、云南省委党校、文山州委党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1名教师到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西南联大干部培训基地)参加第三届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案例现场评比活动,案例教学《抢抓机遇 真抓实干 打造中国铝谷核心区》入选省委组织部好案例评选。继续选派1名职工到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阿猛镇租那村委驻村。1名教师到县委行动办工作和学习、选派1名教师到县委办跟办学习、1名教师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和学习。通过学习,提升全体教师的业务素质,扎实推进入才培养工作。

9.紧扣县委中心工作,七城创建等工作同步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全国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绿美乡村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砚山县创建第六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网报材料收集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好文明实践活动,配合好相关部门做砚山县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县城巩固和年度州级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网格点召开宣传教育,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标语20余条,召开群众大会6次;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县委党校乡村振兴挂钩点为阿猛镇租那村委会,2021年5月选派苏平华老师到租那村驻村开展工作至今,去年12月21日任驻村第一书记。党校严格落实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等规定,选派的同志与单位工作脱钩,全身心在租那村驻村开展工作。2022年主要领导到租那村调研指导、推动工作4次。由党校班子成员带队,组织突击队深入挂钩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共筹措8900元资金,用于租那村委会会议室电子显示屏、音响购置安装、党员培训、绿美乡村建设等;为租那村协调争取企业资助水泥45吨、砖3万块用于绿美乡村建设。完成了厕所问题改造工作,超额完成了庭院硬化任务5户(任务数145户,实际完成150户),9个村小组的绿化美化得到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了质的提升。目前“弄干净、摆整齐”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的疫情防控,做到一班一方案;加强网格区的疫情防控宣传、排查、管控工作。党校多次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征用为防控隔离点,容纳隔离人员200余人次。

10.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等其他工作。一是按照县国安委的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开展国家安全观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和参加培训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二是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在培训班开设民族团结专题课,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三是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防艾知识和防艾政策宣传,力求把每名干部都培养成为艾滋病防治义务宣传员,促进全县群策群力共防艾滋病氛围的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310,55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9,473.50元,占总收入的67.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1,082.00元,占总收入的32.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65,774.21元,下降4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3,914.32元,下降48.6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461,859.89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项目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06,851.22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664.32元,占总支出的88.93%;项目支出377,186.90元,占总支出的11.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84,751.50元,下降37.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9,051.39元,增长15.17%;项目支出减少2,483,802.89元,下降-86.8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9,664.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5,899.32元,占基本支出的5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3,765元,占基本支出的43.03%。基本支出人均标准为143,824.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186.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党校原址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元。

2.筹备砚山县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迎检工作专项资金77,186.9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4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5%。与上年相比减少2,197,577.83元,下降49.75%,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772,79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7%。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7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3,53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筹备砚山县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迎检工作专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68元,下降3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8元,下降35.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87.28元,比上年减少18,678.88元,下降13.83%,主要原因为: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各单位运行,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25,901,919.70元,其中,流动资产491,120.91元,固定资产25,370,798.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9,72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28101111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