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3 16:39:01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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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农田水利建设方针政策。

2.围绕国家及省、州、县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相关项目: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农村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涉农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

3.根据省、州、县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安排开展好相关临时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完成砚山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验收后我单位及时与项目建设地相关乡(镇)政府领导对接,完成了农田建设项目的移交工作,并积极推动砚山县2019年农田建设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完成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面积19.05万亩。积极推动砚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22年我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1.46万亩,砚山县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1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1.28万亩。我单位积极督促福地七乡及时开展项目踏勘、选址、初步设计、立项批复、招投标、开工建设等工作,截至12月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项目收尾、项目验收及上图入库工作。

完成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2〕9号),《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文山州水务局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杜绝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不规范问题和形式主义问题,高质量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制定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对涉及的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烟草公司等部门共计56件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逐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廉政风险。我中心按方案要求的时间做好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系统填报,各相关单位齐力协作,排查整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砚编〔2019〕13号)和《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20〕1号),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综合办2.项目办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XX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89,032.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032.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89,032.25元。其中:基本支出489,032.2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032.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4,897.94元,占基本支出的9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34.31元,占基本支出的2.89%。人均97,806.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03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6,50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下降0%。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为2022年度新增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资产总额29,758.13元,其中,流动资产29,758.13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2022年度新增单位,无上年数可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601111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xls